“怎么會忘呢”我說道,“前生一百年的相守,才換來今生的一次回眸。不管怎么樣,我們畢竟修煉了百年了吧!”
我的話顯然有些玩世不恭。她的臉便更紅了:“又胡說八道!”她朝我白了一眼。
“行,行”,我笑道,“我不跟你開玩笑了,怎么樣,這里還好吧?”
“無所謂,機關嘛,還不是就這副樣子”她說道,“我一直想問你呢。怎么突然想出來下海了?還順利吧?”
“還行吧,商場嘛,也就是這個樣子。”我套用了她的話,也套用了她的語氣玩笑道。
“你還是這個樣子!”她說,“我一直奇怪呢。你怎么總不見老呢!”
“說什么呢。”我搖了搖頭,“老了,不中用了。”
我邊說,邊站起了身。朝她點點頭,又微微一笑,轉身朝門外走去。我以為她會出聲挽留我,但她沒有。我似乎有些失望,但乘電梯,抵達地下車庫時。我又有些自責。我怕她再提起過去的話題,但我仍常常不由自主的想起逝去了的那一幕又一幕。這是一種矛盾,也是一份糾結。我不知道,這一份的糾結要到什么時候才能完結。得知她的調離,我居然還產生了一種說不清的幸災樂禍。這真是一種很奇怪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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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縣的那幢大樓的土建工程一直很順利。樁基測試結束之后,就開始了駁樁。然后是做基礎,然后是主體大樓一層一層地往上升。這段時間,我忙完了水電,消防等工程的談判后,正忙著弱電和中央空調等項目的談判。工程雖然是我在談判,但當談判達成總體框架之后,發包的合同,還得由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這又給總包方帶來了許多口舌。尤其是每一項的分包合同中,我毫無例外地要求分包方返利。這在總包方的眼中,更是感覺不是滋味。在總包方的心目中,這些返利應該交給總包方才對,但卻被我攔截了。為了減少結算時的麻煩,我通知財務,在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時,采取支票換支票,或支票背書的方法。將分包方應返的返利款截留,直接打入董事長的私人銀行卡中。我只簽發工程款支付單。其他的單據,我一律不簽字。
工程進度很正常。工程款的支付也很正常。返利款的截留也很順利。主體大樓快要結頂的時候,裙樓工程也已擺開了陣勢。裝飾工程也已進場。但是,裝飾工程剛剛一開始,矛盾便已迭起。裝飾公司似乎跟土建工程天生便是一對冤家。就好像,油漆匠總是對木匠橫挑鼻子豎挑眼一樣。我又正忙于開發區的拆遷安置小區的建設。鄰縣的工程,反正有項目經理在那兒,我就讓項目經理在那兒協調。
但是,我的項目經理,哪里是裝飾公司女副總的對手哦。項目經理忍不住,總是向我抱怨。不得已,我只得抽時間,一趟一趟地趕去。到后來,讓我常常感覺,我被夾在總包方和分包方的中間,這是哪兒跟哪兒啊,我可是發包方啊。我便私下關照項目經理,分包方和總包方之間的矛盾,我們發包方不必去協調。讓他們自己協商解決。我們的項目部只監督工程的進度和質量,省得裝飾公司的人,總在責怪我們,幫著總包方說話,而不站在裝飾公司這一邊。
我們是發包方,應當站在有理的這一邊。但是,裝飾公司是我們的孿生兄弟,有許多事情確實比較難處理,因為胡攪蠻纏的,畢竟是我們的孿生兄弟哦!
在矛盾迭起的情形下,還真的出了事了!那天,項目經理打電話告訴我,裙樓二層的層高設計有錯誤。土建方已按錯誤的設計,澆筑了二樓的屋頂。我問,是澆高了還是澆矮了。如果是層高高了些的話,問題還不大,如果層高澆矮了的話,這麻煩可就大了。他說,是澆矮了。哦,天哪。我的頭嗡地一聲。一下子似乎懵了。但很快,我冷靜了下來。立即打電話給設計單位。讓設計人員一起隨我去工地。
在車上,我一邊開車,一邊問設計人員,這設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設計人員說不出來話來,設計單位的負責人卻說了,到現場看了圖紙再說吧。顯然,他還不相信居然會出這樣的事情。走進項目部,圖紙已攤在了桌子上,裝飾公司的女副總正在指責總包單位的負責人,是有意將層高澆得這么矮的。總包單位卻說:
“我們做工程從來都是按圖紙施工,我們怎么知道這設計上有錯誤!”
分包方又說:“澆筑前,你們看圖紙,難道不知道這是會議室,裝修時需要吊頂嗎?你們純粹是為了增加工程量,增加工程簽單。”
總包方說:“我是總包方,我做的工程量有多少?我就做了一個框架,四千多萬的工程,我只做了八百萬。我像個總包方嗎?外墻干掛這一塊又給你們劃走了,這個工程你讓我怎么做?”
這些話,我怎么聽,也像是在說我嘛!裝飾公司的這位女副總也不像話,她是分包方,她有什么權利說這種話,她更沒有權利去指責總包方。我說:
“都給我閉嘴。問題已經出了,我們應該坐下來商量怎么來解決問題才是,爭來吵去,能解決問題嗎?”
待他們都坐下來之后,我將圖紙推到坐在我身側的設計單位負責人面前。其實,在我將圖紙推給他之前,他已經心急如焚地看過圖紙了。見我將圖紙推給她,他顯然已明白我的用意了。
“這個事情……這樣吧!我們來考慮怎么來解決這個問題吧。”
他顯然也很滑頭,絕口不提他們的設計錯誤。錯誤已經明擺著,他承不承認都無濟于事。我也在考慮怎么盡可能的解決這個問題。設計單位的負責人把我拉到門外,低聲跟我說:
“現在將澆注好的屋頂拆掉,顯然不現實。也會對主體造成傷害。而且,影響也不好。希望你能理解我們設計單位是靠聲譽吃飯的。這個事情如果傳出去,會影響我們的設計業務的!”
“那怎么辦?”我問。
“將柱子鋸斷,統一加墊柱子,將屋頂拔高到理想高度。”
“這不是也對主體造成了傷害嗎?”我問。
“加墊柱子的過程中,柱子內的鋼材也逐一焊接加長,這是對主體傷害最小的方法。而且,工程量也小得多。工藝也不復雜,但是,工期會拖延幾天。”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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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這樣的拔高方法,你有把握嗎?”我問。
“當然有把握!”他信誓旦旦地說。我點點頭。
“這是一門可靠的技法。”他又補充道。
我決定接受他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回進屋內,我說:“我會將這次錯誤向業主單位通報。土建單位將裙樓的圍護網加密。待設計單位的整改方案出來后,按設計單位給出的方案實施。這次錯誤的發生,根本在設計單位。我們項目部也存在著對圖紙把審不嚴的問題。主包方在實施前,理應發現這個錯誤的。但仍按設計錯誤組織施工。是不是有主觀上的故意,我們現在也不想追究。只是希望在善后中,嚴格按照設計單位給出的整改方案組織施工。總的原則,不要因為整改而耽誤了工期。”
離開工地之后,我即去業主單位,向他們通報了出現的問題和正在實施的整改方案。我問,設計費用已支付了多少?業主單位說,支付了90%。我說,剩余的先不要付了吧!這次出現這么大的問題,根源在設計單位身上!
事情雖然已經了結,但我心中不免耿耿。利益場上的紛爭,總歸會圍繞利益展開哦!發生了這樣的錯誤,設計單位首先想到的是影響,是業務的影響。總包方難道不存在這主觀上的故意?想追加工程量的目的是顯然的;裝飾公司又為什么要借此大做文章呢?她的目的何在?對這件事的處理,只能以這種快刀斬亂麻的方式,糾纏于誰的責任,于事有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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