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罷晚飯,我就專門等一個人來!
由于本書人物眾多,讀者朋友可能對其中幾筆過的人物,印象不深,我就專門回顧一下:
此人姓余,在烏鄉時,向家女兒女婿來給小孩子取名字,我當時與他們發生了打斗,他就是我陪到警局,為我作證的余大哥,余水春。
他當時介紹自己是上州人,到烏鄉來考察市場,我們互留了微信電話。剛來上州時,我就聯系過他。
他說他去了北方。回來了就會聯系我。但他一直沒回來。除了過年互發了短信外,我們一直處于半失聯狀態,想不到今天中午,他主動打電話給我,說回了上州,要找我聚聚。
我約他吃晚餐,他說晚餐已經約好了,晚上七點到旭日來找我。
依帆不在,什么事都要我親力親為。我燒好茶水。打了一個電話給小田,問她住在哪里。她說就住在賓館附近的小翠園。
“你到水果店,買幾樣最好的水果,另外,幫我買兩包‘紅雙喜’香煙。送到我房間來。”
“好的。”
二十來分鐘,小田就把東西送來了,她把東西一樣一樣掏出來,笑道:“萬老師,你抽這種便宜煙?”
“朋友抽,他等會就來。”
小田幫我洗水果,用果盤裝好。坐下來問道:“朋友抽這種煙,你可發好煙給他啊。”
我笑道:“這里面有學問。如果客人只喜歡這種煙,你就要盡量給他喜歡的。你在公關部也一樣。
比如別人喝咖啡,有的人喜歡加糖,有的人不喜歡。你就要尊重別人口味,這叫細節處見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