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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一份真正能落地執行,解決問題的策論。
懷著這份明悟,盧璘提筆,在紙上寫下了破題之語。
“常平倉之弊在‘機制僵化’,非‘制度本身’。”
筆鋒不停,承題緊隨其后。
“常平倉之困,不在‘官管’或‘民管’之擇,而在‘豐年購糧無激勵、歉年發糧無章法、全程監督無實效’。
今議‘廢倉’者,乃因噎廢食;議‘增官’者,徒增民負。
當以‘彈性定價、政企協同、加大監管’為綱,重構常平倉運作機制,使其復歸‘利民’之本。”
開篇立論,直指核心。
緊接著,便是具體的革新之策。
“其一,豐年購糧,當行‘彈性定價’與‘農戶合作社’。
豐年官府壓價,農戶惜售,根源在于定價脫離市場。
當改‘固定低價’為‘彈性指導價’。
每年豐收之初,由官府、糧商、農戶代表共議‘基準購糧價’,此價需比市場價高出半成,確保農戶有利可圖。”
“再推‘農戶合作社’,將散戶編組,與官府簽訂批量協議,既降交易成本,又防糧商壓價。
若農戶售糧超年產三成者,另有補貼,以勵多售余糧,充盈倉廩。”
“其二,歉年發糧,當行‘分級賑濟’與‘糧商聯動’。
歉年發糧無序,在于儲備單一,發放無別。
當建‘官倉為主、商倉為輔’雙儲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