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于豐年向信譽糧商預留倉容,若官倉不足,即可按協議價采購商糧,差價由官府補貼,調動商戶積極性。”
“再行‘分級賑濟’。
按‘極貧、次貧、一般’三等,區別對待。
極貧者免費領糧,次貧者低價購糧,一般者平價購糧。
杜絕一概而論,浪費珍稀。另設‘流動發糧點’,憑戶籍糧票領取,杜絕冒領。”
“其三,全程監督,當行‘賬冊數字化’與‘多方監督’。
官吏克扣,在于監督滯后,信息不彰。
當推‘流水賬冊’,購糧、售糧、協議、記錄,日日更新,制‘三聯賬冊’,一聯存倉,一聯上交,一聯公示于外,百姓可查。”
“再引‘從頭到尾仔細看了一遍。
盧璘寫這篇策論的核心,在于打破了大夏王朝“非官即民”的對立思維。
用后世“政企協同”的理念,構建了一個“官府、商倉、合作社”三方協作的多元體系。
既避免了官府管理的僵化與腐敗,又利用市場手段防止了商戶的純粹逐利與無序,實現了多方制衡。
同時,引入了“彈性指導價”、“分級賑濟標準”、“損耗定額”等大量可量化、可操作的后世管理工具。
讓整套方案,不再是紙面空想,而是有章可循,可以真正落地的實策。
更重要的是,兼顧了官府、農戶、糧商、百姓四方的利益,形成了一個多贏的局面。
農戶售糧能賺錢,糧商參與有利潤,百姓災年有保障,官府還能減輕管理成本和財政壓力。
仔細檢查完文章后,盧璘放下筆心中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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