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這間書房,洛莉安原本急促的步伐瞬間變得輕柔了起來。
“我們在70年代末買了這棟房子,一棟漂亮的、古典風格的房子。我們在這里度過了一段快樂的日子,當羅伯特和特蕾西結婚時,我以低于市場的價格把它賣給了他們,以支持他們的婚姻。特蕾西對這房子很有想法,她做了一些翻新,把它變成了現在的樣子。我對此沒有意見,只有一個條件:不要動書房。”
“因為這是爺爺最喜歡的地方?”韓易敏銳地察覺到了洛莉安敘述里那幾處微小卻重要的細節。
“不,這是我最喜歡的地方。”洛莉安嗤了聲氣,搖搖頭,回答道,“這是我每天呆的時間最長的地方,也是我在生下三個孩子之后,唯一能找到平靜的地方。”
“晚飯后,我會獨自坐在這里,打開一瓶威士忌,慢慢地將它全部喝光。”
熟練地從胡桃木酒柜里取出一瓶威士忌和一只玻璃杯,洛莉安前后翻看了一下,然后用嘴將酒瓶上面的積塵吹掉,再用銀盤里的白布擦拭了一遍玻璃杯。隨即擰開瓶蓋,給自己斟了小半杯。
“全部喝光?”韓易挑了挑眉毛,“每天,還是偶爾?”
“不是每天,也不是偶爾。是……”洛莉安抿了一口琥珀色的酒液,短促但滿意地舒了口氣,“經常。比‘偶爾’更多,比‘每天’更少。”
“很抱歉聽到這些。”
“為什么抱歉?”洛莉安揚起手臂,示意韓易落座,“你聽到什么了?”
“根據您的描述,我假設――如果錯了,我提前道歉――這不是一段幸福的婚姻。”韓易坐到長沙發對面,斟酌著字句,說道。
“曾經是的,曾經很幸福。”洛莉安沖他綻出一個微笑,“年輕的時候,我是一個很傳統的猶太姑娘,很聽家里的話。他們覺得我該去哪里上學,我就去哪里上學,他們覺得我應該嫁給什么樣的男人,我就嫁給什么樣的男人。馬蒂就是通過家里介紹認識的,他并不英俊,一點也不,但我爸爸說他工作努力,為人非常踏實。他曾經在一家無線電廠工作,然后去了越南。跟那些被征召的倒霉蛋不同,他是主動報名參軍的。”
“所以他肯定不是嬉皮士了。”
“他就是嬉皮士的反義詞,他曾經非常憎恨他們,在街上見到都會大聲咒罵他們,大家都說他是一個捍衛傳統價值觀和原子家庭理念的男人。”
“那么他回來之后,是投身政治了嗎?”
“沒有,他……對他們還沒有恨到要將他們系統性鏟除掉的地步。”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錯覺,韓易總感覺洛莉安的語氣里有一股淡淡的嘲諷味道,“他在部隊里是通訊兵,回來之后,經濟一度很糟糕,誰也找不到工作,他就自己開了一家電器維修店。后面生意越做越大,又開始賣電子元件,先是長島,再是紐約,最后是整個東海岸。”
“聽起來很有能力。白手起家。”
“是啊,很有能力,也很熱愛工作。”洛莉安的聲音越來越輕,“我們剛結婚的時候,幾乎天天黏在一起。但有了三個孩子之后,我在家里分身乏術,他也在公司里忙得脫不開身。他每天要花12個小時,甚至16個小時在工作上,有的時候甚至連晚飯都顧不上回來吃。我提議把孩子留給父母,然后出去走走,哪怕只是一小會兒也好。去歐洲,甚至加拿大都可以。只要能有個地方,讓我們找回熱情和愛就行。”
“但他一再拒絕。他說,公司發展如此之快,他想趁著還能賺錢的時候賺錢養家。我還能說什么呢?我嫁給了這么好的男人,他愿意犧牲自己,犧牲自己的幸福和安逸,只為讓我和孩子們過上無憂無慮的生活。作為一個女人,還能再要求什么呢?”
“我所能做的就是盡我所能照顧好孩子們,確保家里沒有什么能讓他顧慮的事情。”
“這種模式確實對夫妻之間的感情不是特別有利。”韓易微微頷首,“但也許……這就是您這一輩的偉大之處吧。家庭第一,個人享受第二。”
“有一天,他沒有回家吃飯,說工作太忙,就在辦公室吃。”洛莉安沒有接話,她只是看了韓易一眼,然后自顧自地說了下去,“我做了晚飯,喂了孩子們,哄他們入睡,然后獨自坐在沙發上,看著時鐘。已經十點一刻了,馬蒂還沒回家。我當時想,他一定累壞了,如果我能開車去他的辦公室看望他,給他一個驚喜,他一定會很高興。”
“于是我起身,拿起鑰匙,下了車,發動了引擎,開了25分鐘,抵達了他的辦公室。”
“那個時候,馬蒂的電子元件公司租用了一間……可以說是平層,也可以說是倉庫的地方。外面是半露天的修理區,往里面走才是辦公區。我在修理區外停好車,往辦公區的方向走去。辦公區大約有三四個房間,但只有一個房間亮著燈,他的秘書羅尼獨自一人待在房間里。我記得我當時心想,這太奇怪了,為什么羅尼一個人待在房間里?馬蒂呢?他是去衛生間了?還是躺在辦公室的椅子上睡著了?”
“為了避免打擾羅尼工作,我輕手輕腳地走了過去。在靠近房門的那一刻,我看到了我的丈夫。”
“他正跪在地上。”
“suckinghisdick。”
(本章完)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