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拆集資,連鎖包銷
1986年9月,長實通過其全資附屬的長江實業財務有限公司,簽署了一項發行港幣10億元浮動利率票據認購權證的合約,同時發行認購權證1000份,持證人可于1986年10月1日起9個月內認購另外港幣5億元的相反浮動利率的票據,均于1989年1月19日到期。其目的是作為海外及香港拓展業務。這款由傳統浮動利率票據、認購證及相反浮動利率票據組成的商業票據發行,標志著香港金融市場的一項新的發展。長實將成為香港第一家商業機構,以低于銀行拆息的利率籌集資金而載入史冊。
10月,李嘉誠宣布長江實業與香港電燈達成協議,港燈發行新股1.03億,每股作價10元,集資10.3億元,收購長江實業擁有的希爾頓酒店。這是長實系公司進行的一次資產大轉移。長實在70年代初期購入希爾頓酒店,面值2.5億元,因此這次將希爾頓以10.3億元出售,可獲7.8億元非經常性盈利。李嘉誠表示,出售希爾頓酒店所套現的10億元,長實將用在本港進行再投資。
11月,李嘉誠宣布長江實業與和記黃埔聯合組成一家公司,委托銀行團在歐洲發行總值7.8億元港幣的可兌換國泰航空公司股份債券,該等值券持有人可以每股約5.75元的價格換取和黃及長實現時手上持有的國泰的5%股權。該等價券每張面額為50萬港元,5年期滿,固定年息5厘,每半年付息一次,已于1987年1月發行并隨即全部售罄,實際發行額為港幣7.62億元,扣除買入價5.1億,和黃和長實這次變相批售國泰股份,在短短半年內獲利2.5億多元。
長江實業通過發行巨額商業票據、批售可換國泰股份債券,以及出售希爾頓酒店等不同途徑,獲得以10億元計的資金回流。市場紛傳,長實坐擁巨資,有龐大的收購計劃在醞釀,地產業可能又掀起一場收購合并活動。
長實出售資產(例如希爾頓酒店)及配售股票(港燈發行1億新股購入希爾頓酒店,同時將新股配售于海外基金,變相地高價出售)等一系列行動,就是把握股價偏高,借機高價出售的生動例子,這是一種典型的分析集資的手法。
1987年3月,香港電燈宣布該集團進行重組,一分為二。將原來集團的電力業務仍歸香港電燈集團持有,而其余非電力業務分拆交由一家新成立的上市公司“嘉宏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嘉宏國際將于當年6月獨立上市,市值達港幣100億元。消息傳來,市場轟動。
根據重組協議,嘉宏未來的總發行股數約為24.61億股,嘉宏將以每10股港燈股份換28股嘉宏股份的方式向和黃購入其持港燈的23.5%股權。而和黃在完成這次分拆建議后共持嘉宏約13億股,相當于嘉宏53.8%股權。連同其以一股換一股方式獲配嘉宏股份,和黃未來將控制嘉宏股權52.9%至53.8%之間。嘉宏余下的46.2%股權則由原來港燈股東持有。分拆后,和黃將從原來直接控制港燈53.5%股權,改變為不再直接控制港燈,而只是透過持嘉宏控制性股權持港燈同等股數,而嘉宏則變為港燈集團最大股東。
這次港燈集團趁股市大旺時機進行分拆,是個擴展業務、增強公司活力的好辦法。一方面給予投資者更多選擇投資的機會,港燈股東如不愿投資地產風險的便可出售嘉宏的股票,保留或轉向港燈的投資;另外一方面將業務分拆后各自進行獨立經營,使組織更為科學,管理更為有效,發展更具彈性。
這樣,無論是原來的港燈還是新成立的嘉宏,都將給股民以新的形象,分拆出的業務更具專業性,可獲注入新資金、新活力,提高集團股票市值,增強社會吸引力。正如該集團主席馬世民在記者會上宣布該項建議時指出:“由于電力及非電力業務各自所涉的風險不同,將其業務分由兩家上市公司經營,將可使股東按各自需要改變對公用事業及投資業務的投資組合,而分拆后也令股東更容易評估兩類業務的優缺點。”
9月14日,李嘉誠在記者招待會上宣布其控制下的四家公司(長實及其名下三家公司和黃、嘉宏、港燈)將集資103億港元,其中29億用于收購英國大東電報局(cable
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