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手林曉已將解剖器械按流程排列在不銹鋼托盤上,手術刀、止血鉗、顱骨鋸、組織剪等工具依次擺放,托盤邊緣的標簽紙上清晰標注著“死者:無名男尸,解剖日期:8月25日”。
“開始體表檢查,同步記錄基礎數據。”張林的聲音透過防毒面具傳出,帶著輕微的悶響。林曉上前掀開尸單,強光勘查燈的光束精準聚焦在尸體上:“男性尸體,年齡初步判定28-32歲,身高178cm,體重約72kg,發長5cm,黑色,發質中等硬度;全身衣著完整,上身著黑色棉混紡夾克,下身著深灰色棉質牛仔褲,腳穿黑色帆布運動鞋(42碼),衣物表面覆蓋大量淤泥,局部有磨損痕跡,未見明顯撕裂或銳器切割破損。”
張林蹲在解剖臺旁,手指輕輕按壓尸體皮膚:“皮膚顏色呈灰褐伴污綠色,符合死后腐敗過程中的尸綠形成特征,尸綠主要分布于腰背部、臀部及大腿后側等低下部位,根據尸綠擴散范圍(約占體表面積15%),結合解剖室環境溫度(20c),初步判斷死亡時間在48-72小時之間。”他轉頭看向林曉,“曉,記錄尸僵與尸斑情況,注意區分死后體位變化對尸斑分布的影響。”
林曉拿出解剖標尺,貼近尸體關節:“尸僵程度:下頜關節活動度約15°(可輕微張口),頸項部肌肉僵硬(頭部側屈受限),上肢肩關節、肘關節、腕關節僵硬度達3級(關節活動度<30°),手指呈半屈曲狀;下肢髖關節、膝關節僵硬度2級(關節活動度30-60°),踝關節及足趾僵硬度1級(關節活動度>60°)。尸僵發展符合‘下行性分布’規律,結合當前僵硬度,推測死亡時間距解剖時約56小時,與尸綠判斷結果基本吻合。”
“尸斑呢?”張林追問,目光落在尸體背部。林曉調整燈光角度:“尸斑位于背部、臀部、大腿后側及小腿后側,呈暗紫紅色,指壓尸斑部分褪色(褪色率約40%),邊緣模糊,呈彌漫性分布,未見明顯轉移尸斑。根據尸斑的顏色、指壓反應及分布范圍,判斷死亡后6小時內曾保持仰臥位,之后可能因外力作用(如搬運)導致體位改變,但未形成新的固定尸斑,進一步支持死亡時間在48-72小時的結論。”
張林拿出直腸溫度計,插入尸體肛門:“測量直腸溫度,記錄數值。”片刻后,林曉報出數據:“直腸溫度22.3c,解剖室環境溫度20c,溫差2.3c。根據死后直腸溫度下降公式(20c環境下,死后前10小時每小時下降0.58c,10小時后每小時下降0.38c),反向推算死亡時間約58小時,與尸僵、尸綠的判斷結果誤差在2小時內,可將死亡時間精確鎖定為8月23日凌晨2點至4點之間。”
“有沒有可能因尸體長期處于下水道低溫環境,影響腐敗進程和溫度下降速度?”林曉提出疑問,手里的筆懸在記錄紙上。張林點頭,起身走到解剖臺另一側:“確實需要考慮環境因素。我們調取了下水道的環境監測數據,案發路段下水道內水溫18c,濕度95%,屬于低溫高濕環境,會延緩腐敗進程――正常室溫下48小時的尸綠程度,在該環境下需延長至60小時左右,這與我們當前的判斷基本一致,說明環境因素對死亡時間推算的影響已在誤差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