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經好多年沒給任何人寫過信了,覺得寫這封艱難的信、痛苦的信也是一種享受。發明書信這種東西的人真是了不起。信是人和人對話的繼續和替代。人和人并不是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對話,有時候面對面都不能對話,有時候想對話又見不著面兒。信能把嘴里說不出的話、心里的話寫出來,信能把人的思想感情傳到千里萬里之外的見不著面兒的人那里去。所以信比語更頂用。他突然意識到信是那么可貴,那么重要。如果話不能說,信也不能寫,人就會憋死、愁死、苦死。為什么早不寫這封信呢?早就該寫。如果五年前寫這封信,還可以告訴冰玉關于女兒的好消息。但那時候他沒有勇氣寫,他總覺得自己不配給冰玉寫信。現在就更不配了,卻又必須寫。不寫這封信,他死了都不能瞑目,會永遠受冰玉的譴責。他希望今世的債,今世了清,不要拖到后世!
這封信太重要了!
他吃力地喘息著,把信封的封口粘好,鄭重地交給天星,囑咐他趕快寄走,一定要掛號,寄航空信,別怕貴。那神情,不亞于以命相托。他不告訴兒子這封信的內容和目的,兒子不認識信封上的英文,看不懂。他曾經懊悔沒有教兒子學英文,現在不懊悔了。
天星原以為父親是在奉命向公司“交代罪惡歷史”,不寫是過不了關的。卻不料父親寫的是信,他一看那鼓鼓囊囊的信封和上面的洋文,就傻眼了。在這種日子口兒給外國人寫信?爸爸這是找死啊!
“快……快去啊!”韓子奇躺在床上,眼巴巴地望著兒子,催促他。
星答應著,走出了爸爸的房間,帶上門。
他沒有去郵局,而是回到自己的屋去。陳淑彥還沒下班,青萍哄著結綠在床上玩兒。
天星手里拿著那封沉甸甸的信,匆匆撕開信封,急于知道里面的內容。他根本不懂得私人通信秘密是受法律保護的,這時候法律其實也已經不管事兒了,這封信,他不檢查也有人檢查,倒不如他先“檢查”。
里面的信是用中文寫的,他認識,但很難辨認,得猜,得琢磨。他一看上款寫的是小姨的名字,內容也就不難琢磨了!
天星記得小姨,記得清清楚楚。二十年前小姨回來過,在家住了一宿,第二天扔下新月就走了。那一年天星十一歲,十一歲的孩子什么都懂了,什么都能記住了。他越大就越明白了那件事兒給這個家留下了多么慘痛的創傷。他知道媽媽恨小姨,恨她搶走了爸爸。媽媽不是一件衣裳,不是一所房子,媽媽是人,怎么能讓爸爸想要就要、想扔就扔呢?媽媽不但恨小姨,也恨爸爸,恨他的心大狠!那恨,是愛到了極點的恨。她到底還是愛爸爸,他回來了,還是收留他,跟他過日子,媽媽是怕這個家散了,怕天星沒爸爸!
可是小姨一走,新月就沒媽了。大人之間攪不清的糾葛給兒女造了罪了!天星盡著自己的力量保護妹妹,盡著自己的心疼愛妹妹。妹妹從小跟爸爸學的一口好英語,妹妹上完中學又考上了大學,他一點兒也不妒嫉。那是他自己沒趕上好時候,他的童年是在爸爸不在家的時候度過的。在奇珍齋垮了之后,到爸爸有了工作之前,那個空檔兒是個戰亂年月,也是家里最困難的時候,他不知道爸爸還藏著那么多值錢的玉。為了掙錢養家,他勉強上完了初中就主動要求進廠當學徒了,那年他才十五歲,踞起腳后跟兒才能夠到機器!但是他不后悔,不埋怨,他愿意自己把苦都吃盡,把甜都留給妹妹!誰知道,妹妹的命比他還苦!……
他一邊看信,一邊流淚。爸爸不該把新月的死訊告訴小姨,一個母親看到這樣的消息,還怎么活啊!
他一邊看信,一邊哆嗦。爸爸不該再邀小姨回家一趟。他知道爸爸一輩子也忘不了小姨,想再見她一面,這種情感,天星懂,他自己也有這種思念,這種痛苦。可是,小姨不能再回來了!新月已經不在了,還讓她回來干什么?媽媽要是見了小姨,準能瘋了,她這么大年紀了,還讓她受這樣的刺激干什么?家里現在不但有了兒媳婦,還有了孫子、孫女,淑彥對家里過去的事兒都不知道,青萍、結綠當然永遠也不會知道,還當著兒孫抖落那些老年陳賬干什么?非得把眼現盡、把臉丟盡、把家拆盡不算完嗎?現在這個家已經成了什么樣子了?
他把厚厚的一疊信看完,胸中的怒火已經把一雙眼睛燒得血紅,爸爸老糊涂了!
他把信撕得粉碎,“咚咚咚”跑到廚房去,填到煤球爐子里,爐口上坐著一只黑乎乎的砂鍋,那是他給爸爸煎的湯藥。
通紅的煤球中間竄起一叢火苗兒,滿紙荒唐、一把辛酸淚,頃刻之間化為灰燼!
韓子奇閉著眼睛,躺在病床上,默默地計算著日子。如今的國際郵件不*輪船了,不必在路上耽擱兩個月了,航空信差不多一個星期就能寄到,如果冰玉接到信馬上啟程,那么,一個星期之后就可以見面了。他將耐心等著她,一定等著她,不見到她的面,他不會咽氣。見了面肯定會傷心落淚的,那沒關系,離別的淚是苦的,重逢的淚是甜的。想到這里,他甚至有些興奮。
他真是老糊涂了!
天星端著藥碗走進來:“爸,您該吃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