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明二十二歲,初中沒念完就離開了校園。他在縣城里游蕩了兩年,做過餐館服務員,送過外賣,直到在網吧結識了李強。李強比他大十歲,穿著體面,出手闊綽,很快就贏得了何明的信任和崇拜。
“跟我干吧,一個月給你一萬。”李強吐著煙圈說。
何明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萬塊,這比他拼死拼活送外賣三個月掙得還多。
“做什么工作?”他小心翼翼地問。
“管理一家休閑會所,簡單得很,就用你的身份證租個場地,平時看看門就行。”李強輕松地說。
何明心里掠過一絲疑慮,但想到能擺脫眼下的窘迫,他還是點了點頭。
三個月后,何明站在法庭上,手銬冰冷地貼著他的手腕。檢察官宣讀的起訴書里滿是陌生的法律術語,但他聽懂了最關鍵的部分——他被指控組織my罪,可能面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旁聽席上空無一人。李強曾保證會請最好的律師,照顧好他的家人,但現在連律師都是法院指派的。
“被告人何明,你認罪嗎?”法官問。
何明想起李強的話:“小弟,這次你幫大哥頂一下,每個月我給你家一萬塊安家費。最多一年,我們就找關系把你弄出來。”
“我認罪。”何明低聲說。
判決很快下來:五年六個月。何明被押往監獄時,還堅信李強會兌現承諾。
第一個月,何明的母親確實收到了五千元。她來信說有位“李老板”來過家里,留下現金和一籃水果。何明松了口氣,覺得這苦不算白受。
然而第二個月,母親的信中不再提及收款,反而詢問他“新工作”怎么樣,為什么不能回家看看。何明的心沉了下去。
第三個月,何明收到姐姐的來信,說母親積勞成疾住院了,家里借債艱難維持。信末有一句刺痛他的話:“明明,那位李老板再也沒來過,電話也打不通了。你不是說每月有一萬塊安家費嗎?”
何明申請打電話,但李強的號碼已成空號。他托刑滿釋放的獄友去打聽,帶回的消息讓他如墜冰窟:李強早已不見蹤影,所謂的“安家費”從未全額支付過。
那一夜,何明在囚室里睜眼到天亮。他想起自己如何用身份證租下那套公寓;如何按照李強的指示每天開門關門;如何偶爾開車接送那些濃妝艷抹的女性;如何在案發后相信了李強的承諾,把一切責任扛到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