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監國東宮宣告至講律院始,院中風氣肅然一整。
不止是沈蕙笙,許多年輕講席也在那一刻靜靜抬起了頭――新風,終于吹進了這座舊氣沉沉的院子。
雖無人明,卻是人人皆知――自此,晉升不再看誰人脈廣、誰年歲高,而取乎講案之精當、折理之成章。
不過令沈蕙笙沒想到的是,她原以為那幾位聯合上奏的資深講席會對她冷眼相待,可現實卻是,熱情有加。
而且,熱情過了頭。
見著她時,非但不再惡語相向,還會笑臉相迎,主動讓道,連稱呼也從過去的“那女律席”換成了分外客氣的“沈講主”。
這其中有多少真心實意,沈蕙笙并不在意。
她一向如此,外界的聲色喧嘩,皆與她無關;這番風波鬧得不小,她卻在回簡知衡的信時,連一句都不愿浪費。
有那筆墨,她寧愿留給理。
那是她近來接到的一宗“王府家仆斗毆致死案”,從卷宗看,一切都嚴絲合縫;可正因如此,才顯得格外古怪。
這案子由東宮親批,卷尾僅一句:“律斷人責,不避尊卑。請沈講官掛席復理。”
她對東宮的才能已極熟悉,若此案真如表面一般無懈可擊,他斷不會送到她這里來掛裁審理。
可偏偏,他送來了。
且特意寫下了“不避尊卑”四個字。
沈蕙笙指尖輕輕按在卷尾那行批語上,眸色悄然沉下。
她深知,這位儲君從不做無用之事,亦不會無的放矢。
既如此,這個案子到她手上,想必東宮已預見其中玄機,只等她親自揭開。
可那究竟是什么呢?
會是因為……這個案子發生在二皇子王府嗎?
王府命案,地方官府無權調查,依制必須先直報御前;如何查、查到何處,按理說全憑皇帝一念。
若皇帝欲護著親王:便會下旨――“著宗正寺會同有司查問”,將案件壓成“宗室家務”,靜悄悄地結了。
若案情重大或輿論洶涌:才會敕令御史臺、刑部、開封府、宗正寺會同翰治,由四司合辦,嚴查至底。
而如今這宗“仆人斗毆致死案”,卷宗呈上御前后,已由宗正寺與刑部會同過了一遍;卷內流程嚴整、供詞詳備、仵作驗傷齊全,宗正寺與刑部皆批“可結”。
如今,這份“可結”的卷宗,卻端端正正地放在她的桌案上,而東宮,連多一句詳批都未曾給她。
她一想便知不簡單。
可東宮是真的看出了什么不為人知的端倪;還是……在暗示她什么?
思及此處,她下意識想起了一個人――蕭宴舒。
這人吊兒郎當的,沒點正形,但勝在八卦;這可不是她瞎說的,每回她遇到案情疑點,他總能隨口點她兩句“傳聞”,氣人得很,也奇妙得很。
好像……就沒有他不知道的事。
她想,那多半是他從那些一起花天酒地的狐朋狗友口中聽來的。
可她也不得不承認,那些不著調的消息,往往比官府呈上的卷宗還準。
于是,她還是去了王府一趟。
這還是她頭一次踏進這座府邸,過去蕭宴舒曾邀她數次赴宴,她都以公務纏身冷淡拒絕,如今卻為一個案子來了。
侍衛見著她,好像早就認得一般,連通報都省了,直接放她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