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據《斗訟律》‘聚眾哄擾’條所載――‘凡于官署、官道、公堂聚眾喧嘩,圍觀生事者,杖四十。’”
“悠悠眾口雖難堵,但理當有一尺法衡,還請大人替我們做主。”
沈蕙笙說完躬身一拜,人群中立刻傳來幾聲低咳,低頭的低頭,四散的四散,一時之間,喧嘩如市的街道頓時噤若寒蟬。
李自德朝圍觀眾人擺了擺手,肅聲道:“都散了吧,此處乃公堂門前,豈容喧嘩!”
他說著便遣衙役上前驅趕,原本密密匝匝的人群便如退潮的水,漸漸稀落了下去。
沈蕙笙拍了拍盼娣的手,輕聲安慰道:“別怕,沒事了。”
盼娣抿唇點頭,小小的身子仍舊顫抖,卻不再那么懼怕。
李自德見混亂的場面已經穩定了下來,便朝里先行了幾步,隨后又回身看著沈蕙笙。
“沈三娘,不是要申冤?快些進來吧。”
他說完頓了頓,語帶責備道:“你可知你今日所為,實屬胡鬧?!”
“這鳴冤鼓豈是你想敲就敲的?若非念及昔年你沈家借書之情,我怎會容你在堂前這般妄行?”
沈蕙笙應道:“女童年幼,孤苦無依,若不是敲了此鼓,何處替母伸冤去?難不成她們還得先入學堂、識字練筆,學寫狀紙,才能得堂上一聽?”
李自德一噎,此女果真伶牙俐齒,沉默片刻,只輕嘆一聲,轉身欲入堂。
沈蕙笙見狀喚住了他,語氣已緩了幾分,帶著一絲商量的意味:“李典史,方才的事……你也看見了,能否容我們先回家更衣,再來陳述冤情?”
李自德腳步一頓,面露猶豫之色,他的目光在沈蕙笙與兩個女童之間停留了一瞬,終究沒有硬聲拒絕。
他點了點頭道:“也罷,尸體已送往驗房,你們若是真想討回公道,便莫誤了時辰,速去速回。”
說完又加了一句:“沈三娘,敲鼓之舉雖情有可原,可這鳴冤鼓畢竟是衙門重器,下不為例。”
罷,他拂袖入內,背影一如來時,仍是那副循規蹈矩的模樣,只是腳步,似比方才輕了幾分。
沈蕙笙朝他背影拱了拱手,低聲道了句:“多謝李典史,我稍后便將狀紙補來,定不讓您為難。”
她隨后轉向兩個女童,知這兩個女童從遠處而來、無家可歸后,便俯身輕聲道:“我帶你們回家。”
說著,沈蕙笙牽起她們的手,一左一右,離開了縣衙前的石階。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