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記得。”爭華點點頭,“那可是咱們學校最轟動的事件。”
艷紅點點頭:“一個女生給英俊的班主任老師寫情書,現在看來是很平常的一件事,可那個時候卻大逆不道,有冒天理之罪。現在想想,真是不可思議。那個班主任不該為此出走;那女生更不該為次尋死。應該為愛更好地去活。”
爭華說:“那女生可能意識到了自己的天真、幼稚抑或是荒唐可笑,所以她以死懺悔,以死贖罪。男女相戀應該理智,應該考慮彼此之間各方面的條件是否相當。那女生憑一時沖動,忘記了在年齡、學識、地位等諸方面與班主任老師的差距,因此導致了這場悲劇。”
“我不這么看。”艷紅說,“我覺得男女相戀,最根本的東西是感情,各方面條件是次要的。”
“反正我覺得那女生的悲劇在于她一開始就沒有認識到是悲劇。”
“恰恰相反,也許那女生意識到了悲劇才去愛,這種愛是壯美、絢爛的,至少對愛本身來講,為所愛的人去死,不也是一種壯美的愛嗎?”
“你同情她?”
“我沒有理由像眾人那樣去唾棄她。”
“我辯論不過你,我的學識畢竟不如你高。”
“得啦!又跟我來這套腔調,我聽夠啦。”艷紅不滿地白了他一眼。
爭華不好意思地低下了頭:“好吧,咱們談點別的吧。”
“談什么?談你的部隊生活?還是談我的大學生活?這些都不如咱們的中學生活讓人難忘。”
“是啊,中學生活確實難忘。我記得最清楚的是班主任雷老師沒收了我的手抄本《第二次握手》,為這事他讓全班同學開我的批判會。他辭去老師后,和咱們在一個班復習參加高考情景還歷歷在目。不過,我還是挺想念他的,聽說他師范大學畢業后又回到咱們中學當老師啦。”
“姝莉在街上偶爾碰上了他,姝莉說,現在的雷老師可不是給咱們當班主任時候那副裝腔作勢的模樣啦,戴著眼鏡,穿著中山裝,挺斯文的樣子。”
“我回來怎么沒見到姝莉呢?”
“人家現在是軍官太太啦,她那當飛行員的丈夫調到南方后,她也跟了去。”
“周大林怎么樣?”
“人家早當爸爸啦。我是聽于杰說的,他高中畢業第二年就結了婚,還不到結婚年齡,生了個女兒還不死心,準備再要個兒子,真逗;看看人家,都為人父、人母啦,咱們還像孩子似的。”艷紅開心地笑起來。
爭華說:“沒想到同學們的變化這么大,咱們班那些同學,你知道情況的有多少?”
“有一半多吧,剛上大學的時候還相互通通信,后來慢慢就斷了。想想中學那段生活,現在同學們天各一方,各忙各的,不知何時才能見面,心里怪不是滋味的。忘告訴你了,梅霞霞也結婚啦,放寒假回來過春節的時候我正好趕上。咱們班同學只有我和于杰、周大林參加了她的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