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三”更受歡迎,馮夢龍還搞了不少“營銷手段”。那會兒沒有“線上宣傳”,他就請說書先生在茶館里“劇透”——每天講一段“三”里的故事,講到最精彩的地方就停,告訴大家“想知道后續?快去買《喻世明》!”;他還讓書坊的老板把“三”的封面印得特別鮮艷,上面畫著故事里的精彩場景,比如杜十娘沉百寶箱、賣油郎見花魁,吸引路人購買。
    果然,“三”一出版,就成了“明朝暢銷書”。蘇州的書坊門口排起了長隊,有的讀者為了搶第一版,天沒亮就來排隊;有的書商見有利可圖,還偷偷“盜版”,把“墨憨齋主人”改成“墨癡齋主人”,結果因為改編得太爛,被讀者罵得狗血淋頭——大家只認“墨憨齋主人”的正版。
    甚至連當時的文人圈,都被“三”圈粉了。有個叫袁宏道的大文人,專門寫信給馮夢龍:“讀您的‘三’,比讀唐詩宋詞還過癮!您這‘墨憨齋主人’,真是把民間故事寫出了大學問!”馮夢龍收到信,笑得合不攏嘴,在回信里調侃:“袁兄要是喜歡,我下次改戲,給您留個‘客串角色’!”
    “三”的成功,讓馮夢龍徹底成了“明朝故事頂流”。有人統計過,“三”在明朝的銷量,比當時所有科舉參考書加起來還多。而“墨憨齋主人”這個雅號,也成了“好故事”的代名詞——老百姓買話本,先看封面有沒有“墨憨齋主人”的名字,有就買,沒有就猶豫:“這是不是盜版啊?”
    第四章“茂苑野史氏”的冷眼熱腸:把歷史寫成“百姓身邊事”
    除了“故事博主”和“戲曲制作人”,馮夢龍還有個不太為人知的雅號——“茂苑野史氏”。“茂苑”是蘇州的別稱,“野史氏”就是寫野史的人。這意思很明顯:他要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寫一本不一樣的“明朝歷史”,不是帝王將相的“正史”,而是藏在市井里的“民間史”。
    為啥要寫野史?馮夢龍說過:“正史里寫的都是‘大人物’,可老百姓的日子,才是真正的‘歷史’。”他一輩子沒當過大官,卻走了太多地方,見了太多老百姓的故事——有開店的掌柜,因為誠信經營,把小鋪子做成了大商號;有普通的農婦,在災年里把糧食分給鄰居,自己卻餓肚子;還有守城的士兵,明明家里有老母親,卻還是義無反顧地去打仗。這些故事,正史里沒地方寫,可馮夢龍覺得,它們比“皇帝下了幾道圣旨”更有意義。
    于是,他又拿起了筆,開始寫《甲申紀事》《中興偉略》這些野史。和寫“三”不一樣,寫野史時的馮夢龍,少了點“幽默”,多了點“嚴肅”,但那份“接地氣”的勁兒,一點沒改。他寫歷史,不寫“之乎者也”的官話,而是用老百姓能聽懂的“大白話”,還會加很多“細節描寫”,讓歷史人物“活”起來。
    比如寫明朝末年的“李自成起義”,正史里只寫“李自成兵臨城下,崇禎帝自縊煤山”,馮夢龍卻會寫:“那天北京城里刮著大風,老百姓躲在家里不敢出門,有個賣包子的老漢,還想著把最后一籠包子賣給守城的士兵,結果剛出門,就聽見城樓上的鐘聲——那是亡國的鐘聲啊!”這么一寫,讀者就像親眼看到了那天的場景,心里不是“讀歷史”的冷漠,而是“疼”——疼老百姓的苦,疼國家的亡。
    他還喜歡寫“小人物的大情懷”。有個叫“王阿婆”的老太太,在清軍入關后,家里的房子被燒了,兒子也戰死了,可她還是偷偷給抗清的士兵送糧食。有人勸她:“老太太,您都這把年紀了,別管這些事了,保命要緊!”王阿婆卻說:“我兒子是為國家死的,我送點糧食,算什么?”馮夢龍把這個故事寫進野史,最后加了一句:“這樣的老太太,才是大明的‘脊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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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寫野史也有風險。明朝末年,時局混亂,朝廷對“民間修史”管得很嚴,怕有人“造謠”。有回馮夢龍寫了篇《蘇州城守記》,講的是蘇州百姓反抗清軍的故事,里面提到了“官員棄城而逃”的事,結果被一個官員告到了官府,說他“污蔑朝廷命官”。
    官府把馮夢龍叫去問話,問他:“馮夢龍,你這故事是真的嗎?要是造謠,可是要治罪的!”馮夢龍一點不慌,從懷里掏出個小本子,上面記著當時目擊者的名字和證詞:“大人要是不信,我可以帶您去找這些人,他們都親眼看見了!”官府一看,知道他沒造謠,只好把他放了。
    回家后,朋友勸他:“你這‘茂苑野史氏’,還是別寫這些敏感的事了,小心惹禍上身!”馮夢龍卻搖搖頭:“我寫野史,不是為了自己出名,是為了讓后人知道,當年的老百姓是怎么活的,怎么拼的。要是因為怕惹禍就不寫,那我對不起那些死去的人,也對不起自己的良心!”
    晚年的馮夢龍,身體越來越差,眼睛也花了,可他還是堅持寫野史。有時候寫著寫著,眼淚就掉在紙上,把字都暈開了——他寫的不是“歷史”,是自己一輩子看到的“人間”啊!他在《茂苑野史》的序里寫:“我這一輩子,沒當過大官,沒做過大事,就寫了點故事,記了點歷史。要是后人能從我的書里,看到一點老百姓的苦,一點老百姓的善,那我‘茂苑野史氏’,就沒白活這一輩子。”
    第五章雅號背后的真性情:馮夢龍的“人間煙火氣”
    馮夢龍一輩子,有過很多身份:秀才、文人、編劇、歷史學家……也有過很多雅號:墨憨齋主人、顧曲散人、茂苑野史氏……可這些雅號,從來不是他“裝門面”的標簽,而是他真性情的“寫照”——他就是個愛故事、愛戲曲、愛百姓的“普通人”,只不過比別人多了點“癡勁兒”,多了點“勇氣”。
    他不貪財。“三”賣得那么火,書坊老板想給他“分紅”,他卻只收了“修改費”,還說:“這些故事本來就是老百姓的,我只是把它們整理了一下,哪能拿這么多錢?”他把剩下的錢,都用來資助窮書生和戲班——有個窮秀才買不起書,他就把自己的“墨憨齋”開放,讓秀才來免費看書;有個戲班買不起戲服,他就把自己的棉襖當了,給戲班湊錢。
    他也不圖名。有人勸他:“馮先生,您現在這么有名,不如去京城找個大官推薦,說不定能當個官,光宗耀祖!”他卻笑著說:“我要是當了官,天天要寫奏折、管政事,哪還有時間聽故事、改戲?我這‘墨憨齋主人’,比當官舒服多了!”
    他對老百姓的“情”,是真的深。晚年他在福建壽寧縣當縣令(這是他這輩子唯一當的官,還是個小官),剛到壽寧,就發現當地老百姓窮得連飯都吃不上,還得交很重的稅。他立馬給朝廷寫奏折,請求“減免賦稅”,還自己掏腰包,在縣里辦了“義學”,讓窮孩子免費讀書。
    有回壽寧鬧旱災,莊稼全枯死了,老百姓只能吃樹皮。馮夢龍帶著衙役,到處找水源,還跟老百姓一起挖井。他的鞋子磨破了,腳也起了泡,卻還是天天泡在田埂上。老百姓見了,都勸他:“馮大人,您是官,歇會兒吧,我們來挖!”馮夢龍卻說:“我是壽寧的縣令,就得跟大家一起扛!”
    在壽寧的三年,馮夢龍沒干過什么“驚天動地”的大事,卻把壽寧治理得井井有條——老百姓能吃上飯了,孩子能上學了,連街上的小偷都少了。離任的時候,老百姓攔著他的轎子,哭著不讓他走,還給他送了很多土特產:山里的野果、自己織的布、剛烤的餅。馮夢龍收下了餅,把其他的都還給老百姓:“你們的心意我領了,這些東西你們自己留著,好好過日子!”
    離開壽寧后,馮夢龍回到了蘇州,這時候他已經七十多歲了,身體越來越差,可他還是沒放下筆——他在“墨憨齋”里,又整理了一本《情史》,講的是古往今來的“愛情故事”。有人問他:“馮先生,您都這么大年紀了,怎么還寫愛情故事?”他笑著說:“‘情’是人間最真的東西,不管多大年紀,都得相信‘情’啊!”
    清順治三年(1646年),馮夢龍在蘇州的“墨憨齋”里去世,享年七十三歲。他走的時候,身邊還放著沒寫完的筆記,桌上擺著剛改好的戲詞,窗外的巷子里,還有說書先生在講他寫的“三”故事——他一輩子愛的東西,都在他身邊。
    后來,有人給馮夢龍寫墓志銘,沒提他的秀才身份,也沒提他當過大官,只寫了他的三個雅號:“墨憨齋主人,集民間故事成‘三’;顧曲散人,改昆曲成‘通俗樂’;茂苑野史氏,記百姓史成‘真史’。此三號,足見其心。”
    是啊,馮夢龍這一輩子,沒留下什么“豐功偉績”,可他的雅號,他的故事,卻比很多帝王將相的名字,更讓人難忘。因為他寫的不是“陽春白雪”的高雅,而是“人間煙火”的鮮活;他愛的不是“功名利祿”的浮華,而是“百姓冷暖”的真實。
    直到今天,我們還在看他的“三”,還在演他改的昆曲,還在講他記的故事。而“墨憨齋主人”“顧曲散人”“茂苑野史氏”這些雅號,也成了中國文學史上最溫暖的符號——它們提醒著我們:真正的“學問”,從來不在書本里,而在老百姓的生活里;真正的“文人”,從來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能蹲在茶館里,跟老百姓一起聽故事、笑出聲的人。
    馮夢龍要是知道這些,肯定會笑著說:“你看,我就說吧,好故事,能傳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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