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夢龍:被科舉耽誤的“民間故事頂流”,雅號背后藏著明朝最鮮活的煙火氣
    第一章萬歷年間的“叛逆文人”:從“馮大公子”到“故事收集狂”
    明萬歷二年(1574年),蘇州府長洲縣(今蘇州)的馮家里,添了個男娃。按當時的規矩,這娃得按“龍”字輩取名,老爹馮桂庭琢磨半天,定了“夢龍”二字——盼著兒子將來有“夢龍”之才,金榜題名光宗耀祖。可誰能想到,這娃后來沒成“狀元郎”,倒成了明朝最會“說故事”的人,還攢下一串比科舉功名更響亮的雅號。
    那會兒的蘇州,是全國的“文藝中心”,昆曲正火,話本小說在茶館里傳得比圣旨還快。馮夢龍打小就不是“乖乖讀書”的料,別的公子哥抱著《四書五經》啃得頭都大,他卻總溜出家門,往茶館、戲樓、市集里鉆。聽說書先生講《白蛇傳》,他能蹲在臺下連聽三天,連先生喝的茶是碧螺春還是雨前龍井都摸得門清;看戲班演《牡丹亭》,演員忘詞了他能在臺下小聲提詞,氣得班主差點把他轟出去——“這小娃娃比我還懂戲!”
    家人見他“不務正業”,急得跳腳。老爹馮桂庭是個老秀才,一輩子沒中舉,把希望全壓在兒子身上,天天盯著他背書。可馮夢龍有招,表面上捧著《論語》搖頭晃腦,腦子里卻在給剛聽來的“牛郎織女”加新情節:“織女要是帶了臺織布機下凡,會不會被王母娘娘當‘違規設備’沒收?”氣得老爹拿戒尺敲他手心,他還嬉皮笑臉:“爹,您聽我編段‘孔夫子聽故事’,保證比《論語》有意思!”
    這時候的馮夢龍,還沒正式的雅號,但身邊人都私下叫他“馮故事”——誰要是想聽新鮮段子,找他準沒錯。有回鄰居家的小姐出嫁,哭哭啼啼不想嫁,馮夢龍跑去跟她說:“我給你講個‘卓文君夜奔司馬相如’的故事,人家姑娘還主動追才子呢,你這婚說不定是段好姻緣!”幾句話把小姐逗笑了,連帶著嫁妝里都多放了兩本他寫的“小段子”。
    不過,馮夢龍也不是完全“擺爛”。二十歲那年,他還是按規矩去考了秀才,沒想到一考就中——倒不是他突然開竅,而是他把《論語》里的道理,都編成了小故事記,考官看他文章“通俗又有見地”,竟破格錄取了。這下家人樂了,以為他終于“走上正途”,可沒過多久,大家發現:這“秀才”還是老樣子,只不過現在收集故事更“理直氣壯”了——“我這是在‘體察民情’,為將來寫策論打基礎!”
    其實馮夢龍心里門兒清:科舉那套“之乎者也”,遠不如民間的故事有意思。他見過茶館里的販夫走卒,為了一段“梁山伯與祝英臺”紅了眼眶;也見過深宅大院的小姐,偷偷抄錄話本里的愛情故事;甚至連街邊的乞丐,都能把“薛仁貴征西”講得繪聲繪色。他覺得,這些藏在市井里的故事,才是真正的“學問”——比八股文里的“君君臣臣”鮮活多了。
    于是,他開始正經“搞事業”:隨身帶個小本子,走到哪記到哪。聽說城東有個老嬤嬤會講“白蛇娘娘盜仙草”,他提著兩斤桂花糕就上門;城西的戲班排了新戲,他幫著抄劇本,只求能把戲詞記下來。有回為了搶聽一個“獨家故事”,他跟另一個說書先生的“粉絲”在茶館吵了起來,最后兩人約定“石頭剪刀布”,贏的人才能聽——馮夢龍輸了,卻賴在茶館不走,直到先生心軟,額外給他講了一段。
    這股“癡勁兒”,后來成了他第一個正式雅號的源頭。三十歲那年,他在蘇州的巷子里租了間小屋子,門口掛了塊木牌,上面寫著“墨憨齋”三個大字。“墨”是說他靠筆墨吃飯,“憨”呢?不是傻,是他對故事的“癡迷”——別人覺得收集民間故事是“不務正業”,他卻樂在其中,像個“憨直”的孩子。從此,“墨憨齋主人”這個雅號,就跟著馮夢龍的故事一起,在蘇州府傳開了。
    第二章“顧曲散人”的戲曲江湖:把昆曲玩成“明朝流行樂”
    如果說“墨憨齋主人”是馮夢龍的“故事博主”身份,那“顧曲散人”這個雅號,就得算他的“戲曲制作人”標簽。所謂“顧曲”,是古代對戲曲愛好者的稱呼,可馮夢龍的“顧曲”,可不是單純的“看戲迷”——他是把昆曲當成“明朝流行樂”來搞,又改劇本又排戲,差點把當時的戲曲圈“卷”出新高潮。
    那會兒的昆曲,雖然火,但有個毛病:劇本要么太晦澀,滿篇都是生僻字,老百姓聽不懂;要么情節太老套,翻來覆去就是“才子配佳人”,沒新意。馮夢龍一看:“這哪行?好曲子得讓所有人都能聽懂,還得有新花樣!”于是,他揣著自己改的劇本,跑遍了蘇州的戲班,想找人大膽“革新”。
    可戲班老板們都怕風險。有個班主跟他說:“馮先生,您這劇本改得是有意思,可觀眾就認老本子,要是演砸了,我這戲班就得喝西北風!”馮夢龍不氣餒,拍著胸脯保證:“要是賠了,我墨憨齋主人掏腰包補你!要是火了,你可得給我加場‘謝幕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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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真讓他賭對了。他改的第一部戲是《牡丹亭》的“游園驚夢”一折。原來的唱詞里有句“步香閨怎便把全身現”,馮夢龍覺得太含蓄,改成了“閨房里悶得慌,不如游園賞春光”——雖然少了點文雅,可老百姓一聽就懂,臺下的掌聲比原來響了三倍。更絕的是,他還加了個小細節:杜麗娘游園時,手里多了個“紙鳶”(風箏),風箏線斷了,正好飄到柳夢梅手里,成了兩人的“定情信物”。觀眾看得拍腿叫好:“這比原來的‘夢遇’有意思多了!”
    這下,馮夢龍成了戲班的“香餑餑”。蘇州最大的“玉茗班”請他當“編劇顧問”,給他開的薪水比一般秀才高兩倍。可馮夢龍不看重錢,就提了個要求:“我要跟演員一起排戲,誰要是不按我的改,可別怪我‘顧曲散人’翻臉!”
    他排戲有多“較真”?有回演《西廂記》,扮演紅娘的演員把“碧云天,黃花地”唱得太柔,馮夢龍當場喊停:“紅娘是個潑辣的姑娘,得唱出‘風風火火’的勁兒,你這唱得像林黛玉,哪像牽紅線的紅娘?”說著,他自己站到臺上,捏著嗓子學紅娘的語氣唱了一遍——雖然聲音有點怪,可那股“機靈勁兒”,把演員都逗笑了,也立馬明白該怎么演了。
    除了改老戲,馮夢龍還自己寫新戲。他寫的《雙雄記》,講的是兩個江湖好漢聯手除暴安良的故事,里面加了好多“武打戲”——這在當時的昆曲里很少見。為了讓武打動作好看,他還特意去跟蘇州的武師學招式,再教給演員。有場“酒樓打斗”的戲,演員要從二樓跳下來,馮夢龍怕出危險,親自找木匠做了個“隱形跳板”,還在下面鋪了厚厚的棉絮。演出那天,觀眾看到演員“飛”下來,嚇得尖叫,隨后就是滿堂喝彩——這場戲成了“玉茗班”的招牌,連演了三個月都沒停。
    馮夢龍的“顧曲”,還不止于“改戲排戲”。他覺得昆曲不能只在戲樓里演,得“接地氣”。于是,他組織戲班去鄉下演出,還跟農民“互動”:農民喜歡聽“種田的故事”,他就臨時加一段“農夫救公主”的小插曲;孩子們喜歡看“小動物”,他就讓演員戴上個“兔子頭套”,在臺上跳一段。有回在鄉下演完戲,一個老農拉著他的手說:“馮先生,原來昆曲不是城里人的玩意兒,我們莊稼人也能看得懂、聽得樂!”
    這話讓馮夢龍特別開心。他在自己的戲曲集《墨憨齋定本傳奇》里寫:“顧曲者,非為風雅,實為悅眾也。”意思是,我喜歡戲曲,不是為了裝文雅,是為了讓所有人都能開心。也正是這份“悅眾”的初心,讓“顧曲散人”這個雅號,不僅在文人圈里受尊重,在老百姓里也有了口碑——有老百姓甚至不知道“馮夢龍”是誰,卻知道“顧曲散人”能寫出“最好看的戲”。
    不過,“顧曲散人”也有“碰壁”的時候。有個高官覺得他的戲“太俗”,說:“馮夢龍,你一個秀才,天天跟戲子混在一起,還寫這些‘市井玩意兒’,丟不丟人?”馮夢龍當場反駁:“大人,您天天聽的‘雅樂’,不也是從民間來的嗎?要是都嫌‘俗’,那天下人都沒好戲看了!”氣得高官拂袖而去,可馮夢龍該改戲還改戲,該排戲還排戲——他才不管什么“雅俗”,只要老百姓喜歡,他就覺得值。
    第三章“三”橫空出世:“故事總編輯”的爆款制造機
    萬歷四十五年(1617年),馮夢龍已經四十三歲了。這時候的他,雖然秀才身份還在,卻早就放棄了“科舉當官”的念頭——他一門心思要干件“大事”:把自己幾十年收集的民間故事,整理成一本“爆款合集”。這本文集,就是后來影響中國文學幾百年的“三”:《喻世明》《警世通》《醒世恒》。而“墨憨齋主人”這個雅號,也因為“三”,從蘇州府火到了全國。
    說起來,“三”的誕生,還有點“被逼出來”的意思。那會兒市面上的話本小說,質量參差不齊,有的錯別字連篇,有的情節漏洞百出,還有的為了“博眼球”,故意寫些低俗內容。馮夢龍看了氣不打一處來:“這么好的民間故事,都被這些人給糟蹋了!我得讓大家看看,真正的好故事該是什么樣的!”
    于是,他把自己“墨憨齋”里堆得像小山一樣的筆記,全翻了出來。這些筆記里,有他年輕時在茶館聽來的段子,有從老人口中記下來的傳說,還有他自己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故事。光是篩選素材,他就花了整整一年——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趴在桌上逐字逐句看,遇到好故事就畫個“圈”,遇到不好的就打個“叉”,最后選了一百二十篇,分成三冊。
    給這三本書取名的時候,馮夢龍也費了不少心思。他想:故事不只是用來“解悶”的,還得有點“用處”。所以第一本叫《喻世明》,“喻”是“比喻”,用故事比喻道理;第二本叫《警世通》,“警”是“警示”,提醒世人別犯糊涂;第三本叫《醒世恒》,“醒”是“喚醒”,讓大家明白做人的道理。他在序里寫:“我這‘三’,不是‘閑書’,是給老百姓看的‘人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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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人生指南”也得好看才行。馮夢龍改編故事的本事,在“三”里體現得淋漓盡致。就拿《蔣興哥重會珍珠衫》來說,原來的民間故事很簡單:丈夫出門做生意,妻子跟別人私通,最后丈夫原諒了妻子。馮夢龍一看:“這情節太單薄,得加細節!”于是,他給故事里加了個“珍珠衫”的道具——妻子把丈夫送的珍珠衫給了情人,最后珍珠衫成了兩人私通的-->>證據,也成了丈夫原諒妻子的“臺階”。這么一改,故事里的“情”和“理”就都出來了,讀者看得又哭又笑,直呼“太真實”。
    還有《杜十娘怒沉百寶箱》,原來的版本里,杜十娘只是“投江而死”,馮夢龍卻給她加了個“百寶箱”——箱子里有金銀珠寶,還有她一輩子的希望。最后她把百寶箱沉江,不是“賭氣”,是對世俗的“反抗”。這個改編,讓杜十娘從一個“可憐女子”,變成了有骨氣的“奇女子”,幾百年來,不知道讓多少讀者為她流淚。
    馮夢龍改編故事,還有個“原則”:不脫離民間本色。他不會把故事改得“高大上”,反而會加很多“煙火氣”的細節。比如《賣油郎獨占花魁》里,賣油郎秦重攢錢去見花魁娘子,不是“一見鐘情”就成功了,而是他先去油坊打工,省吃儉用攢了一年的錢,見面時還因為緊張,在門口徘徊了半天。這些細節,讓讀者覺得“秦重就像隔壁賣油的小哥”,特別親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