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當然不信我。
我拋下她不止一次兩次,自此她哪怕與我相敬如賓,心中永遠與我隔著一堵堅不可摧的墻。
這是人之常情。
而我不知是在同什么較著勁,執著的想要把這堵墻推翻去,哪怕以我肉身去撞。
撞得血肉模糊,也不過為難了自己。
說來難堪,她想做皇后的時候,我給她貴妃之位。
她想離開的時候,我要她做皇后。
原本說好的是溯兒生辰之日再做決定,但我等不及,生辰前夕,我便派人將鳳冠鄭重其事的送到她面前。
她只是淡淡掃了一眼,便命人放好。
我知道她為何想走。
她沒有提起秦元澤只字片語,卻分明在抗議我收秦元澤兵權的決定。
這種抗議是徒勞的。
秦元澤兩次拒婚,叫朝野之間皆議論秦氏勢力雄壯到藐視皇權的地步。
而我膝下僅有溯兒一子,旁系多蠢蠢欲動,頻頻向秦氏拋出橄欖枝。
我豈能容忍。
溯兒雖小,卻懂得很多,總有意撮合我與南書月和好。
或許和好這個詞并不貼切,我們從未好過。
尤其是她小產之后,我不可遏制的深陷懊悔之中。
是從什么時候開始,我越發的不坦蕩,甚至抱有僥幸。
哪怕我并沒有指使杏兒說謊,但在魚鰾漏了之后,她問我,我沒有開口。
不可否認,我是抱有僥幸的。
僥幸的期待一個新生命以漏網之魚的方式出生,叫朝堂之上的非議少一些,也能叫我和她之間有更多剪不斷的瓜葛。
明知強求是錯,我做了。
這個生命的存在我甚至來不及高興,便已經慘烈失去。
我又不得不面對一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