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杰也補充了幾句,感謝了大家的付出,尤其表揚了二中隊的李南、周正等人始終沖鋒在前。
會后,大家開始收拾個人物品,互相道別。公安民警和檢察官們交換著聯系方式,
討論著哪天有空再聚。唐國棟特意走到檢察院帶隊同志面前,再次握手致謝。
他的目光也掃過了正在安靜整理筆記的蘇荃兒,對她微笑著點了點頭,
蘇荃兒也禮貌地回應了一下。李南和周正幫著收拾會議室,王洛和趙剛則在打包一些公共物品。
兩個多月的緊密合作,讓這些原本分屬不同系統的人,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戰友之情。
聯合辦案組雖然解散了,但這座由無數個日夜、無數份筆錄、無數份證據共同鑄就的正義堡壘,
已然堅不可摧,只待法庭的最終審判。而在這個過程中所展現出的偵協協同的力量,
也為未來的工作留下了寶貴的經驗。十二月初的一天,德市中級人民法院莊嚴肅穆的國徽下,
審判長用洪亮而沉穩的聲音,歷時數小時,終于宣讀完了這起震驚華夏的“三地系列持槍搶劫、sharen案”一審判決書:
“...被告人張俊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犯故意sharen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qiangzhidanyao罪,判處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買賣qiangzhidanyao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決定執行死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李軍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陳小清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趙大洪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其余九名重犯亦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處略去。
“被告人xxx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其余罪犯根據具體罪責,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不等。
審判長的聲音在法庭內回蕩,張俊、李軍、陳小清、趙大洪等十三名主犯被一審判處死刑。
這些昔日在數省之地制造了無數血腥與恐慌的悍匪,此刻大多面色慘白,有人渾身顫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