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二人同為知名偵探,但是維多克相較于亞瑟?黑斯廷斯爵士這樣左右逢源、長袖善舞的人物,顯然少了些與人為善的“智慧”,或者說,由于最近兩年他過得太順了,以致于他忘了小心駛得萬年船的道理。
短短兩年,布雷奧克偵探事務所的辦公地點便連續換了兩次。第一年,他們從逼仄的小辦公室搬到了塞納河左岸的全新寫字樓里。第二年,他們又從塞納河左岸直接搬進了歐塔歇新街39號,就連事務所名片的地址欄上都高調的印著:門前街道可以同時容納八輛出租馬車共同進出。
一間間新辦公室宛如迷宮,甚至辦公室門牌上也學著政府部門那樣編著號:一處、二處、三處、四處。
是的,四個處,甚至比維多克任職的大巴黎警察廳保安部都多出了兩個處。
接待室的豪華擺設雖然沒辦法與皇宮相比,但是也足以讓人誤以為這里的老板是某個一夜暴富的大礦主。
相較于《英國佬》簡陋的接待程序,維多克的偵探事務所就講究很多了。
客人來到事務所的接待室后,先是有一名文員詢問來意,然后再決定是否讓他過保安那一關,過了保安還不算,后面還有侍從的盤問,最后由侍從發話,老板是否接見。
不得不說,維多克這一套程序走下來,雖然儀式感滿滿,讓人有種大權在握的感覺。
但是,他的這一系列操作落在亞瑟的眼里,哪里都透露著一股取死的意味。
如果維多克的事務所開在倫敦,或許還不會受到太過激烈的打壓,因為蘇格蘭場即便看他不順眼,但也沒辦法拿他怎么樣。
但是,偏偏維多克的生意放在了巴黎,他要面對的大巴黎警察廳報復心絲毫不弱于蘇格蘭場,而且他們還比蘇格蘭場更有權力。再加上維多克還把巴黎的法院也給得罪了,因此他挨整倒也不是什么特別難理解的事情。
“聽起來您的情況相當不妙,維多克先生。”亞瑟苦口婆心的勸了這位老前輩一句:“哪怕是在倫敦,與政府部門對抗通常也是沒有什么好下場的。”
“這我當然知道。”維多克也知道他的行為有些不妥,但這兩年取得的巨大成功確實讓他飄了不少:“但是你也明白,即便我不去主動招惹他們,可只要我的偵探事務所依然還在運作,那他們就始終會被襯托的像是一頭蠢豬。這兩年他們明里暗里的天天在搜集我的把柄,但我又怎么可能讓他們如愿呢?放心吧,我的手腳很干凈的。”
亞瑟看到維多克如此自信,于是也懶得去自討沒趣了,他只是最后點了維多克一下:“你我這樣的民間人士辦案都是要講證據的,但巴黎警察可未必,如果他們愿意,隨時都可以找個合適的套子把您裝進去。如果法官再不幫您,那這套子就算再滑稽,最后也依然會成立。況且,干咱們這行的,難免要留下些尾巴,他們如果真的下心思找,最后一定是能找到的。”
維多克也知道亞瑟說的沒錯,畢竟他可是在大巴黎警察廳干了二十來年的,他還能不清楚巴黎警察的手段嗎?
像是什么:
派遣人員引誘目標犯罪,再據此進行逮捕。
滲透進政治團體、文學社、報館、妓院,獲取信息或故意挑起內訌。
偽造證人陳述、假賬本和移花接木的信件等手段構陷他人。
將暴動計劃之類的文件暗中投進被害人住所作為搜查借口。
不經正式審判便將嫌疑人關押數周甚至數月,以此摧毀他的社交網絡和精神狀態。
故意縱容反對組織壯大,然后再以清網的方式一次性逮捕……
要是讓維多克展開說說巴黎警察的看家本領,那他簡直能發表一部專著。
而事實上,他今天也確實是為了專著的事情來的。
只不過,他這次來并不是為了揭露法國警察的罪行,而是為了滿足自己流芳百世的虛榮心,并順帶裝滿自己的錢袋子。
“你瞧瞧這本書寫的如何?”
亞瑟從維多克手中接過那本厚厚的手稿,指尖不由自主地感受了一下封面皮革的質感,昂貴、浮夸,封皮還特意壓上了金箔燙印的大寫標題:《維多克回憶錄》――巴黎傳奇神探、前大巴黎警察廳負責人、現偵探事務所主任、巴黎街頭的傳奇。
“我本來想叫它《從罪犯到紳士》。”維多克坐在沙發上,語氣里聽得出他的得意:“可是出版商說這名字太平庸,不夠抓人眼球。于是我就改了,現在這個夠響亮了吧?”
亞瑟翻開手稿,一邊審視著這本自傳,一邊應承道:“這本書在巴黎出版了嗎?”
“出版了,而且賣的還很不錯。”維多克笑得合不攏嘴:“你手上這份是修改版,我來倫敦之前特意請巴爾扎克先生幫忙斧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