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供案帶著,高興他們順利地見到了那個孩子。
高興看到那個孩子的第一眼,就感覺應該不是汪月明的種。
不過為了保險起見,他還是帶著孩子去了附近的醫院抽了血。
“王院長。”
坐在走廊長椅上等結果,高興問福利院的女院長道:“我有個朋友想捐助福利院,您有什么好的建議嗎?是捐錢好還是捐物好啊?”
“建議?”
頭發花白的王院長攏了攏頭發:“我的建議是最好不要捐。”
“什么情況?”
高興被王院長整懵了。
“雖然這話不應該從我一個福利院院長嘴里說出來,但是我跟小高同志你一見如故,就有什么說什么了,反正我也快退休了。”
王院長笑笑:“其實我覺得,福利院的孩子,都是帶有原罪的。”
“呃……”
高興心說:“感情這還是個信椰酥的饃饃?”
“能留在福利院的孩子,一般都是身上有或大或小毛病的。因為健康孩子,哪怕是女孩,早晚也會被領養走,剩下的都是沒人要的。”
王院長喝了幾口用自己帶來的大罐頭瓶從醫院廁所旁邊的茶水間接的開水:“身體上有毛病是外在的,他們內里的毛病更可怕。”
“你應該聽過一句老話,龍生龍,鳳生鳳,耗子的崽子會打洞。”
“能把親生骨肉遺棄的父母就是壞種,壞種生的孩子,種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這叫隨根。不要說什么環境可以改變人,孩子是可以教育好的,我始終相信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這句話。”
“雖然王院長你的話偏激了點,但我也認同你的觀點。”
老供案插嘴道:“以前我處理過一對混蛋夫妻,男的不但酗酒還濫賭,女的則靠當暗門子養活他丈夫和兩個孩子。”
“他們那才十一的大兒子也不是東西,不是拿鞭炮炸糞坑,就是堵人家煙囪,砸人家玻璃。你們不要以為這些是不懂事的小孩搞的惡作劇,有些孩子的壞,是從小從骨子里的,調皮搗蛋和壞不是一回事。”
“后來他大兒子把別人家的孩子扔井里淹死了。”
“受害者父母報了驚,可是他家大兒子年齡太小,不但沒法追究刑事責任,甚至連少管所都進不了。刑法規定已滿十六的人犯罪,才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不滿十六的只有犯sharen放火等重罪才會入刑。”
“十四歲以下的孩子犯罪不入刑,就連進少管所也得十四以上。”
“從此他們更肆無忌憚,缺錢了就讓他家大兒子去偷,偷不著就讓他家大兒子拿個火把,威脅人家要放火,借以勒索人家的財物。”
“好在83年嚴厲打擊的時候,因為民憤極大,他們兩口子和剛滿十四周歲的大兒子吃了花生米,就剩下一個才四歲多的小閨女。”
“街道本來要把小閨女送福利院的,他們鄰居一對無兒無女的老兩口主動提出收養那個小閨女,老兩口對那個小閨女那叫一個好。”
“可是那個小閨女越長,越不是東西,嫌老兩口窮,嫌老兩口沒本事,把老兩口的降壓藥偷偷換成了別的藥,害死了老兩口。”
“之所以要這樣做,是因為她以為老兩口死了,就能被條件更好的家庭收養。不過由于她的年齡太小,還是無法對她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