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爾諾與扎卡德林創立的新官制被稱為十二等官秩制度,分文武內十二等。
其中官級十二至九等一般為基層官吏,除了有少許俸祿外與尋常百姓沒有什么區別。八到五等可獲得終身制爵位,其中八到七等獲男爵爵位,六到五等獲子爵爵位。一至四等一般是地方長官以及中央御前會議院官員和九署長官,這些官員的升遷任免均需要國王與龍王的親自裁決。他們可以獲得世襲的頭銜世襲。四便等可獲得伯爵爵位,但再往上不會因升官而獲得更高爵位,除非獲得王室的特別封賞。
不過依靠加入國家行政體系獲得的爵位無論世襲爵位還是終身爵位頭銜都不疊加,永遠只保留最后獲得的頭銜。而且兩種爵位都都沒有封地,因此這些官員也被稱為名爵,除了通過軍功獲得封地成為真正的貴族外,他們所依靠的主要還是官職帶給自己的權力。
如此,挪威王國成為歐洲除東羅馬以外唯一一個政教合一的君主集權制國家,再次回歸歐洲頭號強國的位置。
不過經過四年波及全國的大規模內戰,挪威王國的總體國力相較于戰前巔峰時期還是有所下降的。英吉利海峽在內戰期間失守,挪威王國因此喪失了控制北大西洋百余年之久的的絕對主權。對冰島與霧緣的控制力大大下降,對文蘭更是失去了控制。而想解決這些問題,哈拉爾四世已經沒有精力與時間了。
1049年,改革者哈拉爾四世伊爾諾駕崩,得益于他生前開創的新制度,這次權力交接沒有發生任何意外,其長子杜贊順利即位,為哈拉爾五世。
哈拉爾五世能力雖不及其父,但也是守成之君,雖然沒能開疆拓土,但進一步完善了挪威的新政體穩定了東化改制后的國內局勢。不過在其統治后期國內爆發大規模黑死病,那場瘟疫對挪威的打擊不亞于剛剛結束的內戰。
1068年,哈拉爾五世駕崩,王儲阿爾高特即位,為哈拉爾六世。在他統治期間將東西兩政區合并北海伯國冊封給哈雷克家族,霧緣地區實質上獨立。
阿爾高特在所有挪威國王中是最默默無聞的一位,他在位期間無功無過,最后于晚年宣布放棄王位出家為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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