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哈拉爾四世設置了御前會議院和九署。御前會議院為王國最高決策機構,其結構為首席議政官一人;左議政官一人;右議政官一龍;左右參議官各一人一龍;參議書記兩人兩龍人,均由國王與龍王親自挑選。
負責執行御前會議院決策的是中央九署,分別為戶稅署、執事署,統計署、領軍署、工程署、交通署、行政署、宣法署、協調署。
其中戶稅署負責管理國家戶籍與賦稅;執事署負責官吏的監督整頓;統計署負責國內貴族監督與管理;領軍署負責管理武官與軍隊事務;工程署負責國內建設與生產事務;交通署負責外交與通商事務;行政署負責國內官員的任用調動與考核;宣法署管理訴訟裁判,處刑等事務;協調署負責管理國內龍族專項事務。各署既相互合作,也相互制衡。
在地方上,對于戰時響應他的諸侯,伊爾諾與扎卡德林提高了他們的榮譽頭銜并且給予他們重賞,但并沒有再多給他們實權;對于中立諸侯則一切照舊;至于那些反抗他的諸侯,廢除爵位,封地收歸王室,家族成員或處決或流放或為奴,確保其永無翻身之日。
王室因此收回的大片土地,除了自己麾下的少數幾個大功臣外,哈拉爾四世沒有再把這些分封出去,而是學習東羅馬將其劃為一個個省,不過與東羅馬不同的是哈拉爾四世更加詳細的分化了這些省中官員的職責――每省有民政、軍事與協調三位總督。其中民政總督由人類官員擔任,協同總督由龍族官員擔任,軍事總督官員不定。其任期一般為三到五年,其中民政總督與協調總督經行政署考核政績后決定升遷調任,軍事總督由領軍署考核。
對于郡伊爾諾與扎卡德林也進行了相應改革,他們首先制定《土地交易法》限制貴族兼并土地。之后把各郡治權同樣分為民政,司法,軍事三部分――地方貴族只有部分稅收權。每個宗室郡均有統計署與協調署分署進駐,兩分署長官為督察,統計督察一般為人類官員,協調督察一般為龍族官員。每個諸侯郡無論世襲與否均有執事署與協調署分署進駐,其中執事署督察的職責與統計署類似。
統計署、執事署與協調署在地方權極大,甚至能夠節制地方軍隊,每個郡的貴族藩軍數目被嚴格限制,由地方與王室共同負擔軍餉。另外在地方貴族參覲時這些機構也會代管地方政權――人類宗室前往王京時領地內人類事務由當地統計署分部暫代,反之龍族宗室前往王京時則由協調署分部暫代;而當龍王與國王慶典過近兩族貴族需要同時參加時則由領地內兩署分部共同暫代。
而且伊爾諾引入東正教為挪威國教后也將國王慶典的日期改為命名日。不過對于龍王由于東正教會還沒有明確龍族在圣經中的地位,因此龍王慶典依然在孵化日舉行。
這一套改革后的新體制需要更多官員支撐,伊爾諾與扎卡德林于是仿照君士坦丁堡大學的模式建立了奧斯陸王家大學,并在各省設置學校,各地優秀學生經過學校推薦無論出身都可以進入王家大學最終進入官吏體系,以此削弱貴族階級壟斷權力的能力。
對于這個新的龐大官吏體系原先的官制必然也難以負擔,據說伊爾諾與扎卡德林的東化改制也有宋人學者參與,挪威并沒有完全仿照羅馬官制,而是建立了一套類似東方九品官制的新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