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公館和樂融融時,持刀傷人的李頌恩被轉到了看守所。
原本此案很快就能了結,但沈律讓人給警方提供了一個新方向,案子就變得復雜了。
幾天后,徐慧接到了警方的傳喚。
徐慧穿著較為日常的衣服,戴著一副眼鏡,看起來富有學識。
她坐在審訊室里臨危不亂,鎮定有余。
警察問什么,她就答什么。
“徐女士,請問你和李頌恩是什么關系。”
“我會定期對她進行心理輔導。”
“除此之外,私下沒有往來嗎?”負責審訊的警察追問道。
“沒有。”
“可李頌恩說,你們算是朋友。對此你有什么解釋?”
徐慧淡定地微笑,并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鏡。
“為了更多了解心理病人,我會適當參與他們的日常生活。
“在她看來,我們是朋友,可我身為心理醫生,十分清楚不該跟病人產生私情,那會影響我對他們的診治。
“這是我的工作內容,希望你們能夠理解。”
兩個警察都是鐵面無私。
徐慧說完,還不忘告訴他們一件事。
“李小姐之所以需要接受心理輔導,是因為我發現她心里有仇恨。但前前后后進行了那么多次治療,她對我還是很抗拒。
“說實話,如果她肯配合治療,就根本不會做出傷人的事情。”
警察正色問道,“她在你那兒接受心理輔導的記錄,你都保存了嗎。”
徐慧的眉頭簇起一小團來。
“有的。但涉及隱私”
“這是調查需要。徐女士,你只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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