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來說,簽署諒解書后,案件得到妥善處理,再次報警不會被受理。
但是,如果案件產生了新的證據,且新證據會改變案件性質,那么警方必然要對案件重新立案調查。
當年,文瀾被指控的罪名是非法購買違禁藥品,并將違禁藥品用于不知情的他人。
從法律定性來看,案件停留在藥品使用層面,沒有造成嚴重的人身傷害,其性質算不上特別惡劣。
但季晏辭手上還有一份沒有交出去的證據。
這份證據是一段文瀾與他人的通話錄音。
錄音中,文瀾清晰地說出了會在壽宴上給寧穗下藥,待藥效發作,便會將她送到某位高官的床上。
這會使案件性質發生重大變化,從單純的購買違禁藥品轉變為涉及綁架、拐賣等更嚴重的犯罪行為。
這段通話錄音是那位高官給季晏辭的。
本意是想借此撇清關系,把所有責任推給文瀾。
季晏辭收了。
但他后來還是把高官給拉下臺了。
季晏辭曾問寧穗認不認識那位高官。
寧穗不僅認識,甚至是她還在念初中的時候,文淑芬就帶那位高官來家里吃過飯。
當時文淑芬讓寧穗稱呼其為叔叔。
因為這件事,文淑芬和寧槿大吵過一架。
那之后就再沒見過這個人。
直至寧穗被下藥的那天,她被拖到酒店房間門口,房門開啟的瞬間,寧穗看清了房間里的人正是文淑芬曾帶她見過的那位高官。
她意識到了什么。
滲透骨血的惡心與恐懼讓她爆發出了超出自身極限的超常力量。
她拼死掙扎。
當季晏辭提到那個高官的名字,寧穗整個人都在發抖。
案件停留在了這一步。
沒有繼續往下查。
既然寧穗在初中時就見過那位高官,那么寧穗就絕不是那位高官的唯一目標。
如果當時深入調查,必然會牽涉多起類似案件,事情一旦曝光,寧穗極有可能會因此遭受傷害。
所以季晏辭讓寧穗簽署了諒解書。
結案之后,季晏辭立刻開始著手對付那位高官。
現在人已經因多項罪名被判入獄了。
寧穗這個案件的重新審查,不過是給獄中的高官多增添了一項罪行。
造成的影響不會太大。
季晏辭早已將一切計劃妥當,并將所有細節毫無保留地告訴寧穗。
他叮囑她,只要再次見到文瀾,就立刻報警。
報警之后該如何說,他也教過她。
若文瀾遵守保證書的承諾,她可以安然無恙地度過余生。
可她若是違反承諾,那么等待她的就是法律的重新審判。
警局門口。
季晏辭仔細觀察寧穗的表情,確定她沒有因為文瀾的出現而感到難過或恐懼。
“你做的很好。”季晏辭摸摸寧穗的腦袋,“剩下的交給我。”
“你怎么會來警局?”寧穗好奇地問道,“還是跟我前后腳到的。”
“你沒有接我電話,我過來找你,剛好看到你的車從小區里開出來。”季晏辭回答道,“我跟你的車過來的。”
寧穗每次回娘家都會不開心。
季晏辭收到寧穗說要回娘家吃飯的消息后,問她,幾點結束,他去接她。
寧穗沒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