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所有人都都對此繼續爭論不休的時候,陸氏集團出人意料地再次發布了一則公告。
陸氏集團的公告同樣發布在飛訊網官網和各大平臺的官方賬號上,標題是《關于對原南京3號店員工孔景宇事件的處理決定及集團倡議》。
公告內容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詳細公布了集團法務部調查了解到的全部事實經過,包括孔景宇在最初內部溝通時,因為害怕和擔心,確實隱瞞了部分細節——他下車時,腳不慎碰到了老人的拐杖。
雖然這不是導致老人摔倒的主要原因,但確實存在接觸,可能是導致老人重心不穩、踉踉蹌蹌幾步后摔倒的重要原因。
而孔景宇在事后以及庭審初期,因為恐懼被訛詐,選擇了完全否認任何接觸,存在不誠實、撒謊的表現。
基于此,公告宣布:“盡管法官汪皓的有罪推論是錯誤的,其審判方式不可取,違反了程序正義。但我集團員工孔景宇在事件調查和庭審階段存在故意隱瞞部分事實、撒謊的行為,是不正確的,不僅浪費了公司的法務資源和當地公共資源,也造成了巨大的輿論負面影響。經集團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對孔景宇予以開除處理,以儆效尤,并對其陸氏集團相關賬號進行信用降級處理。集團會保護每一位遵紀守法的員工,但也絕不容忍任何不誠信的撒謊行為。”
第二部分,則是陸氏集團對全社會發出的倡議。
公告指出:“本次事件暴露了當前社會在應對好人好事時存在的法律風險和道德困境。為盡可能遏制碰瓷、訛詐等不良現象,避免助人者好人沒好報的悲劇發生,我陸氏集團董事局主席、全國議會常委陸家貴先生,已正式向全國議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提交相關立法議案。”
公告簡要列舉了陸家貴所提議案的核心內容:
1、明確碰瓷和訛詐的法律責任:對于有確鑿證據證明系故意碰瓷或惡意訛詐的行為,不僅要對其民事訴訟進行駁回,還要支持被訛詐方反訴訛詐方詐騙罪或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精神賠償。
2、明確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在處理交通事故時,交警應依據事實和法律劃分責任,不要和稀泥。對行人、非機動車責任引發的事故,應依法認定其承擔主要或全部責任。機動車一方在無過錯情況下,不應被強行要求承擔人道主義補償,不要陷入誰弱誰有理、誰鬧誰有理的怪圈。
3、設立見義勇為保護條款:應當規定,在無證據證明助人者存在惡意的情況下,其對受助者造成的損害不應承擔法律責任,免除大家做好人好事有可能還要承擔賠償的后顧之憂。
這則公告引發了大家的熱烈討論!
前半部分對孔景宇的開除決定讓很多人感到意外,但又覺得在情理之中。
“陸氏集團這個處理可以,有理有據,不護短!”
“看監控視頻,雖然孔景宇有點冤,但確實碰過老人的拐杖,卻一直不承認事實,確實不對,支持陸氏集團開除他的決定。”
“法官汪皓也被陸氏集團的律師弄得撤了職,受到了懲罰。”
“汪皓和孔景宇都受到了懲罰,這才叫真正的公平公正,對事不對人!”
至于陸家貴提出的議案,支持者認為陸首富提得好,是高瞻遠矚,直擊當今社會好人沒好報的痛點;反對者則擔憂這樣會加劇社會矛盾,讓有錢有勢者逍遙法外,讓真正的弱勢群體受到欺負。
但無論如何,陸家貴出發點總是好的,其強調權責對等、保護善行的核心思想還是得到了許多有識之士的認同,為未來相關法律的修訂和完善,提供了一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