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寄居的動機與結果
寄居現象的存在有其存在的原因,可以從學生和師姆兩方面來分析。
學生方面:一方面,學生自身對于學習成績提高的要求(答:想去,7年級上學期的時候想去。問:為什么?答:想把成績搞好!后面不想去了!),另一方面來自于家長的無奈(sk的媽媽:因為我們做生意沒時間管孩子。)還有一些是因為家長常年在外經商或務工,只能把孩子寄居在老師家。
師姆方面:大部分寄居的學生(因在資料搜集過程中缺乏師姆這個被訪群體,此處主要為學生的視角。)認為,老師帶學生的目的主要在于盈利創收。[sk:年輕的(老師)帶一般都是貪錢,為了賺錢而不是為了提高學生的成績。j:肯定是為了掙錢啊,靠那些基本工資,除了日常開支,剩下的就不是很多了。一中的女老師每個月的工資基本都拿來購物。常常穿新衣服,特別時髦!]
不能否認,創收是老師積極參與和造就寄居現象的主要動因之一,甚至可以說,在s縣,寄居已經成為中學教育中的一項由教師自主開發的固定產業,并且有著源源不斷的生機和活力,因為能夠保證持續的需求和供應。或許我們純粹地用經濟學的視角來解釋這種現象是有失偏頗的,但不能忽視其經濟學意義。
學生成績的提高是否是師姆追求的目標,或者師姆在界內是否將這個因素作為評價一個師姆教育成果的主要指標?答案無法肯定。從家長對師姆的評價標準來看,主要是看師姆對所帶學生的學業是否嚴格負責,但嚴格負責并不等于孩子的成績上升。那家長所寄予的希望怎樣體現出來?這個過程中怎樣體現寄居的成效?內在機理怎樣?
主要有兩種體現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