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他人時,不能使其發現是在受教導;指出人所不知的事,使其覺得那只是提醒他一時忘記了的事。”300多年前,意大利著名天文學家伽利略說,“你不可能教會一個人所有的事情,你只能幫助他自己學會處理這種事情。”這正如英國19世紀的著名政治家查斯特菲爾德對他兒子所說的:“如果可能,應該比別人聰明,但絕對不能對人說你比他聰明。”
蘇格拉底在雅典一再告誡他的門徒說:“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什么也不知道。”
如果一個人說了一句你認為錯的話,即使你肯定那是錯的——但你這樣說也許更好:“噢,是這樣的!不過我還有另一種想法,但我也許不對。我總是會出錯的,如果我錯了,還請你指正。且讓我們先看看問題在哪里。”
如果你承認或許是你錯了,那么你永遠不會惹來麻煩。這樣做你不僅可以避免所有的爭論,而且還能使對方和你一樣寬容大度,承認他也難免會犯錯。
如果你習慣于指出別人的錯誤的話,就請你在每天早晨以前,坐下來讀一讀下面這段文字。它摘自詹姆斯·哈維·魯賓遜教授那本極具啟迪意義的《決策的過程》一書:
“有時候我們會在熱情或沖動之下改變自己的思想,但是如果有人指出了我們的錯誤的話,我們反而會固執己見,并遷怒于對方。我們會在無意識中改變自己的某種觀念。這種行為完全是潛移默化,不被我們注意的。但如果有人要來指正我們這種觀念,我們反而會極力維護它,使其不受侵犯。很明顯,這并不是由于那些觀念本身非常寶貴,而是我們的自尊心受到了傷害……
“在為人處世時,‘我的’這簡單的兩個字,是最重要的詞。妥善適當地用好這個詞,才是智慧之源。無論是‘我的’飯,‘我的’狗,‘我的’屋子,‘我的’父親,‘我的’國家,還是‘我的’上帝,這些都有著同樣的力量。我們不但不喜歡別人說我的手表不準,或我的汽車太破舊,也不喜歡別人糾正我們對于火星上水道的模糊的概念……我們總是愿意相信以往所習慣的東西。當我們所相信的任何事物受到懷疑時,我們就會產生反感,并尋找各種理由來為之辯護。結果呢,我們所謂的理智、所謂的推理等,就變成了維系我們所慣于相信的事物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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