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像涉及到人身利益糾紛,例如欠債不還、遺產分配、打架斗毆等,便要上鎮里的民事法庭。
至于謀殺、搶劫、縱火等重罪與刑事犯罪,就是要到鄉法院的刑事法庭提起公訴了。
站在原地思索了一會兒,歇利便明白過來三級法庭的用意。
這倒不是霍恩為了圣械廷法學生故意創設崗位,而是要厘清輕重罪的界限。
如以前的千河谷,或者說現在的帝國,盡管多次設立地方法庭,可真正愿意去打官司的人很少。
僅有的官司,基本都是貴族間的繼承和地權糾紛。
平民為什么不去打官司呢?
就是帝國法院對“罪”的定義不清晰。
歇利望向仍舊呆愣的兄弟倆,從鷹腳灣哥倆的經歷就能看出一二。
二人曾經說過因為法院而破產,最終來到千河谷,但根本原因是戰爭混亂。
直接原因卻是1449年三月的公案,兄弟倆因為價錢問題和買家起了沖突。
本來雙方行會內部解決,可王國法庭為了籌集吉吉國王的戰爭經費,非要插一腳。
這插一腳的結果就是,買家賣家都被關入大牢。
這法庭把他們關了大牢,又不審。
就這么關著,叫典獄長和守衛吃賄賂吃了個爽。
雙方的家財都快被耗盡了,鷹腳灣的王國法院這才想起來。
至于他們給出的審判,居然是――
兄弟倆帆與繩質量都不過關,屬于詐騙。
但買家壓價太狠,還揚打人,是恐嚇。
所以雙方都要交罰金。
罰金交給誰呢?當然是法庭了。
可此時雙方早就因為被抓到監獄關了三年而耗盡家財,哪還交的出罰金?
那買家船主第二天就坐船去法蘭了,兄弟倆只好隱姓埋名,逃離了鷹腳灣的家鄉。
這就能看出來,刑事案也關大牢,民事案也關大牢,夫妻不和也關大牢。
在王國法院眼里,刑事案與民事案沒有區別,都是罪!
刑事案和民事案,依照一種規格,一種法庭來審理。
那監獄里自然是人滿為患,除了給法官與典獄長撈錢,沒有任何用處。
這就是為什么帝國人不喜歡打官司,往往是在行會內部解決,甚至寧愿決斗也不打官司。
霍恩這法子中,刑事法庭與王國法庭類似,但民事法庭卻是分離開。
簡單來說,就是民事法庭是不帶監獄的,更無人身羈押的。
頂多叫你準時來開庭,不來后果自負。
雖然還是不免吃完原告吃被告的情況,可好歹沒了監獄,減少了輕罪犯與重罪犯一個待遇的情況。
不僅如此,圣聯還廢除了鞭刑以外的所有肉刑,再也不搞刑為藝術了。
當然,契卡除外。
“圣孫,這你也想到了嗎?”歇利遙遙看向圣械廷的方向。
整個帝國不敢說所有王國法庭,可起碼七成以上,都是鷹腳灣哥倆遇到的這種情況。
大多數時候,只有自治城市的地方法庭能夠有效且公平地打官司。
這也是為什么,當初露菲爾驚訝于千河谷居然如此法治,并將其作為宣傳名頭宣傳了四五年。
那有人意識到要改嗎?
教廷上下,袞袞諸主教,無數英才學者都曾經意識到要改,提出過要改。
可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每天每年都有人說要改,三五百年了,誰真的改過不了?
輪到圣聯這,不用三五百年,三五年內,便解決了這個頑疾。
盡管不敢說完美,卻是比帝國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此刻,歇利也不知道這到底是圣孫教皇手腕硬,還是圣聯白紙好作畫了。
這邊歇利還在這教怎,定體問,另一邊卻是聽人在喊“船來了,船來了。”
(本章完)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