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明把手頭的活梳理了一下,按照輕重緩急,進行了分工。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錢,要人,要權。
讓李為民去跑發改局,申請原青華鄉水泥廠復工。
讓牛進波去跑人社局,申請把要求調走的七人調出去,再在全縣范圍內調進10-15人,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另外,申請將王林從大山鎮政府調過來。
讓王志強去跑國土局,先申請2000畝土地指標,用于開發區修路修橋、以及貴重金屬交易中心建設。
陳光明對張建國的硬氣,效果好得不得了,李為民和王志強二話不說,接下任務就去了,而且拍著胸脯,說保證完成任務。
甚至王志強還說,他會動用一切關系,促成此事。
陳光明又給陳四方打了個電話,希望在開發區重設派出所,調大山鎮派出所李銳來當所長。
至于向財政局申請資金,陳光明想也沒敢想,錢斌那家伙,怎么可能同意?
這三人大義凜然地去了,最終卻垂頭喪氣地回來了。
發改局拒絕水泥廠開工,理由是,“區域年度能耗總量指標已透支,不予通過節能審查”。
這事說起來比較復雜,因為節能減排,國家嚴控煤、油這類化石能源消費,實施了一個能耗指標,分解到縣這一級,實行“年度總量封頂”。
打個比方,今年,省里分配給某縣能耗指標是55萬噸標準煤,也就是說,你這個縣的工廠一年消耗的能量,最多燒55萬噸煤(用電、用油都折合成煤)。
而一個中型發電廠,一年就得燒55萬噸標準煤,這一下就把能耗指標用了,你再想建瓷磚廠、鋼鐵廠,對不起,沒有能耗指標了,就不能建。
明州縣是一個工業中等縣,年度能耗指標是30萬噸標準煤,這些指標已經分解到各個企業了。
所以陳光明想要重開水泥廠,面對第一關就是沒有能耗指標。
那么就有疑問了,原來青華鄉水泥廠,不是有指標嗎?
很簡單,因為合并后,大柳行鎮把青華鄉水泥廠的指標,轉移過去,用在自家水泥廠上了。
至于人社局,給出的理由則是:根據三定方案,大柳行和開發區分家時,人員已經定下來了,現在你又要往里塞人,大柳行方面怎么可能答應?
陳光明也很無語呀,分家的時候,他被海城市紀委帶去了。
國土局那里,更不想出力了。
向上面申請土地指標,是要賠笑臉,要打點關系的,你一個剛成立的開發區,窮得丁當響,咱們去了,是你花錢還是我花錢?
為別人做嫁衣的事,是斷然不會同意的。
至于恢復設立開發區派出所的事,陳四方倒是一口答應下來,但他去向政法委書記姚磊匯報時,姚磊卻不同意。
理由很簡單,一個小小的開發區,只有二十一個村子,10平方公里,值得設個派出所嗎?
讓大柳行派出所代管不就行了?
陳光明堅決不同意這個辦法,大山鎮有前車之鑒,派出所長不聽自己的,那滋味太難受了。
于是陳光明沒辦法,決定親自出馬,先去爭取丁一的支持。
陳光明剛被確定為開發區籌建辦主任時,汪道默專程去了一趟大山鎮,話里話外的意思,是讓陳光明主動拜訪丁一,表示感謝,修復與丁一的關系。
陳光明立刻給汪道默打了電話,聽說丁一在辦公室,便匆匆趕去縣城。
來到汪道默辦公室,汪道默提醒道:“丁書記剛去了一趟海城市,回來后臉色不太好,你注意一些。”
陳光明點了點頭,便跟著汪道默來到丁一辦公室。
丁一正坐在辦公桌前發呆。
就在今天,他接到市委秘書長鄭長忠的電話,請他來一趟,市委戰書記要同他談話。
丁一聽了,身子一震,立刻追問道:“秘書長,請問是哪位領導,陪同戰書記和我談話?”
丁一打聽是誰陪著戰勝,與他談話,這是非常關鍵的,目的是搞清談話的目的是什么。
正常情況下,縣委書記的工作變動,如果是常規變動,如平調、轉崗到同級崗位,或正常免職,一般是市委組織部長牽頭談話,組織部干部科長陪同。
如果是提拔,則由市委書記親自談話,組織部長陪同談話。很簡單,要讓這位縣委書記意識到,是誰提拔了你。
如果因工作失誤被免職或降職,通常由市委書記牽頭,組織部長、市紀委副書記陪同談話,目的是“明確問責依據,強調責任追究,要求其正確對待組織處理”。
所以,丁一必須搞清楚,到底是組織部的人陪同,還是紀委的人陪同。
鄭長忠到底是市委大管家,他呵呵笑著說,“老丁,你有什么好擔心的,是組織部譚青松部長陪同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