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馬上將二號和三號分開進行審訊,并且重點放在了三號身上:“你說你跟二號一直在一起了,那么你現在就交代一下,你們兩個聊天的時候,到底都聊了什么內容,馬上給我仔細回憶,一句話都不能放過!”
三號號特別害怕,很快就說了一大堆內容,結果柯南一拍桌子:“只有這些嗎?你難道沒說一號的隱私嗎?”
三號不好意思的低下了頭:“嗯,我確實說了,我跟二號說一哥小時候很流氓,還扒磚縫偷看過女廁所。”
柯南眼睛一瞪:“還說什么了?繼續!”
三號磕磕巴巴的接著回答道:“我還說他小時候扒過老太太裙子,讓人家兒子追了好幾條街,打的老慘了!”
柯南微微一笑:“行了,你小子沒撒謊,可以回去了!”
其實這些細節都是審問二號得出來的,現在可以確認,兩個人確實是一直在一起了,絕對沒有分開過,即便是后來三號看到尸體轉身就跑了,但也沒有逃離過二號的視線范圍之內,完全不存在獨自一人作案的可能性。
如果把二號和三號排除,那就剩下四號和五號了,首先四號的可能性最小,因為他的體力完全做不到,可是五號不在場的證據更充足,凌晨四點的時候他已經離開了學校,也確實去了一號的母親家里,他完全沒有作案時間。
案子到這里陷入了僵局,隨后便謠四起,大家都在傳說是老周的冤魂回來了,干掉了害死小梅的一號。
這也讓專案組的壓力越來越大,你們一直都在宣傳這個世界上沒有鬼,但你們為什么破不了案子呢?甚至連一個嫌疑人都找不出來!
柯南萬般無奈之下,只能翻閱大量刑偵類書刊,他想找到一些新思路,從中得到啟發,結果翻著翻著,突然看到了本書,這讓他的眼睛一下就亮了。
當然這只是一句玩笑話,不過柯南腦子里閃過的靈感和本書的宗旨一樣,那就是換個角度來看問題,以往警察研究的都是怎么去破案,但是這次應該研究一下兇手是怎么去作案的!
一直站在警察的立場上來看問題,是很難破這個局的,如果要是換一個思路,那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
當晚柯南馬上帶著一個助手直奔案發現場,他想親自體驗一下,一號在被殺之前是什么感受,這樣就能弄明白,兇手為什么要選擇這個時間,這個地點,又用這種方式來殺人。
按理說兇手既然能將一號控制住,那直接一刀把人捅死也不是什么難事,所以他選擇用這種方式,一定是有他的理由。
時間到了凌晨四點鐘,柯南讓助手將自己的雙手用繩子捆住,用一模一樣的方式,把繩子繞過走廊上的管道,將人微微吊起,又將繩頭掛在了前方不遠處的滅火器架子上。
做好這些之后,助手關掉了手電筒,柯南的眼前頓時漆黑一片,什么東西都看不見了。
在這種環境下,柯南開始用心體會死者臨終前的感受,結果除了非常害怕之外,并沒有其他什么特別的。
這個過程柯南的助理一直在旁邊摸黑等待,大約過了五六分鐘,他突然疑惑的問了一句:“老大,今天的感覺好像和那天有點不一樣呢?”
柯南想了想,好像確實有點不一樣,因為那天他們過來勘察現場的時候,走廊里是有一點光亮的,但今天卻一直是漆黑一片。
柯南很快就想明白了,因為今天操場上的那個大燈沒有打開,于是他趕緊命令助手,過去把操場上的大燈打開。
就在燈光亮起的那一刻,柯南一眼就看到了前邊不遠處的滅火器架子,而吊著自己那根繩子的另一端,就掛在了滅火器架子上。
關鍵問題是這個滅火器的架子離自己并不算太遠,而且繩頭就隨意的掛在了上邊,感覺自己抬起腳,稍微使點勁就能把繩頭踢下來。
柯南看到這一幕之后,本能的反應就是想用腳去踢那個繩頭,這樣自己就能獲救了,但由于手被吊著,而且只有腳尖著地,所以柯南試了幾次,總是差那么一點,就是夠不到。
這種情況下,可能只能腳下盡量使勁,讓自己像蕩秋千一樣一點一點的蕩起來,隨著身體擺動的幅度越來越大,柯南突然想起了死者后背插入的那把尖刀!
柯南猛的一回頭,頓時豁然開朗,因為就在他身后的不遠處有一個一模一樣的滅火器架子,如果在這個架子上放一把尖刀,自己一旦蕩起來,那把尖刀就會正正好好扎進自己的后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