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星艷被判處無期徒刑。
梅林盛和崔勇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項立山和段志芳各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不過項立山在2010年6月份,伙同另外一人,共同盜竊了一臺小貨車,以一萬塊錢的價格賣掉了,所以法院又以盜竊罪,給他加刑一年,最終項立山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除了段志芳和項立山之外,其他人都選擇了上訴,能多活一天算一天。
由于本案的審理時間太長,所以這十一個人,一直都被關押在看守所,段志芳最后一次見到劉貴奪,是在他出獄的前幾天。
當時段志芳路過劉貴奪的房間,就停下來看了一眼,劉貴奪聽到外面有響動,也扭頭看到了段志芳。
劉貴奪稍稍抬起右手,指了指段志芳,接著又對著自己腦袋,比了一個槍斃的手勢,沒人知道他想要表達什么,兩人從此也沒再見過面。
2015年8月12號,段志芳即將被刑滿釋放,在釋放的前一天晚上,他趴在鐵門的欄桿上,向隔壁的黃金波喊話:“小波,我明天要出去了,你缺什么東西?我出去給你寄點。”
黃金波回答他:“不用了,家里都給我寄了,你出去好好的,自己小心點,別再那啥了!”
這句別再那啥了,包含了很多意義,也許是別再上船了,也許是別再犯法了,也許是別再想那些過去了……
曾經的兄弟一場,這句叮囑,就算是黃金波臨終之前,對段志芳的告誡了。
黃金波是船上年齡最小的一個,案發時只有19周歲,他在船上混的八面玲瓏,大家都很照顧他。
哪怕是黃金波沾血了之后,對別人還是客客氣氣的,所以他才能游刃有余的,游走在各個派系之間,這也是他的生存之道。
2015年年底,法院二審開庭維持原判,并于2016年2月7號,對劉貴奪等五人執行死刑。
魯榮漁號劫船慘案的發生,值得人們深思,也曾引起過很多討論,其中討論最多的,就是如何在這種環境下全身而退。
其實站在上帝視角,縱觀全局去考慮這個問題,沒有任何意義。
如果真身處其中的話,所有人第一個考慮的,都是自身的安危,因為接下來的一切發展,都是未知數。
有人說劉貴奪他們,只有幾個人心狠手辣,為什么其他人不聯合起來和他們拼命?
其實人心很難一致,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小算盤,尤其大家都平等的情況下,很難按照一個人的想法來。
這個案子里,只有兩個人,相當于全身而退,那就是段志芳和項立山,這兩人以實際行動,告訴了我們,如何在這種情況下明哲保身。
船上的很多人,都是被劉貴奪他們冤枉的,根本就沒有造反的想法。
其實最終決定兩人能生存下來的主要原因,就是看平時的為人處事。
在那種環境中,生與死就在別人的一念之間,有可能平時給人留下個好印象,就能逃過一劫。
段志芳和項立山的原則就是不參與、不干涉、不亂說、不抱團,所以劉貴奪一直沒有殺這兩個人。
并不是兩個人有多聰明,而是平時做人做事的習慣救了他們。
有一句話叫禍從口出,所以平時做事低調,為人處事能給別人留下好印象,才是最終的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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