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是誰那就好辦了,警察很快就查清了王強的基本情況,2003年7月13號下午,幾個便衣警察來到王強家所在的村子,準備對其展開抓捕。
沒想到警察剛走到村口,就看到王強正和幾個村民在村口聊天,壓根就沒和他廢話,上去就把他按住了。
把人帶回去之后,通過指紋和受害人體內殘留物的比對,很快就確認了,一系列連環搶劫殺人案,正是王強所為,這起大案就這樣偵破了。
王強一共被抓進去四次,后面的三次,都是被人供出來的,前面幾次都被他蒙混過關,但最后這次,他已經插翅難飛了。
雖然鐵證擺在眼前,但是想讓王強痛快的交代,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和大部分案犯一樣,王強的做法就是一點一點的抻著來,拖延時間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可以談條件。
想抽煙了,想吃肉了,那就交代兩起,反正身上的案子有的是。
磨了一年半的時間,王強一共交代了六十多起殺人案,但是有的沒辦法核實,有的受害人并沒有死,只是他覺得殺死了而已。
最終能被警方核實認定的是,王強一共殺死了45人,與此同時,王強早期帶出來的四個小弟,也很快被抓捕歸案。
而把王強供出來的那個姓趙的小子,則搖身一變,由罪犯變成了功臣,他之前犯下的銷贓罪,被法院免予處罰了,被當庭釋放,而且還給了他一筆很可觀的獎金。
王強的案子,一直到2005年3月23號才正式開庭審理,開庭的地點是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天上午9點,王強第一個走進了法庭,和他一起出庭受審的,還有另外四個同伙。
幾個人都顯得比較輕松,表哥張柏巖還有心思和親人揮手打招呼呢。
王強進入法庭之后,由于受害人的親屬太多,法庭上頓時罵聲一片,王強看了他們一眼,轉身問法警:“他們都是受害人家屬嗎?怎么來了這么多人?”
法警沒有理他,隨著法庭安靜下來,開庭的第一句話,法官問王強:“你看過起訴書嗎?”
王強相當的不屑:“沒看過,我不認識字。”
由于這個案子并不是公開審理,所以按照規矩,審到哪個案件,相關受害人的家屬才可以進來,審完了之后,再換下一個案子受害人家屬進來。
王強的幾十起案件,一直審到了下午四點多,期間發生了多次受害者家屬上前毆打王強的事件。
但王強的態度就是,反正自己是死定了,無論是誰罵他還是打他,他都第一時間還回去,非常的囂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