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李明補充道:“劉百軍有暴力傾向,且可能攜帶工具反抗,所有抓捕人員需佩戴防刺背心和頭盔,攜帶警棍和盾牌;若發現劉百軍,先進行警告,若其反抗,可依法使用約束性警械,但需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抓捕過程中全程開啟執法記錄儀,確保程序合法。”
方案確定后,各小組立即行動。下午2點,警力全部到位,東風廢棄工廠被悄然封鎖。小周帶領的正門組偽裝成附近的村民,坐在工廠門口的石頭上閑聊,目光卻時刻關注著進出人員;小王的西側組則隱藏在圍墻外的灌木叢中,熱成像儀的屏幕上不斷掃過圍墻內側的區域,尋找人體熱源。
下午2點30分,機動組從南側小門進入工廠,廢棄廠房內布滿灰塵,生銹的機器零件散落一地,陽光透過破損的屋頂,在地面投下斑駁的光影。李明手持對講機,壓低聲音指揮:“按區域搜索,重點排查東側的三號廠房,秦懷里說劉百軍以前在那里住過。”
三號廠房內,廢棄的挖掘機零件堆積如山,熱成像儀的屏幕上突然出現一個微弱的紅點。“在那里!”技術人員輕聲提醒,指向廠房角落的鐵柜。李明示意隊員散開,形成包圍之勢,自己則慢慢靠近鐵柜,大聲喊道:“劉百軍,我們是刑偵支隊的,你已經被包圍了,立即出來投降,爭取寬大處理!”
鐵柜內沒有動靜,只有輕微的呼吸聲傳出。李明再次警告:“我再給你最后一次機會,再不出來,我們將強制開門!”幾秒鐘后,鐵柜的門緩緩打開,劉百軍蜷縮在里面,臉色蒼白,眼神渙散,身上還穿著案發時的黑色外套,外套上隱約可見褐色的污漬。
“別動!雙手抱頭,蹲在地上!”小王帶領隊員迅速上前,將劉百軍控制住,手銬“咔嗒”一聲鎖住他的手腕。劉百軍沒有反抗,只是喃喃自語:“我不是故意的……是他欠我的錢不還……”
在劉百軍的臨時住處,警方搜出了關鍵證據:一件沾有血跡的黑色外套(經檢測,血跡與張殿權的dna完全匹配)、一根黑色尼龍繩(纖維成分與下水道內提取的纖維一致,且繩上沾有張殿權的皮膚組織)、以及半枚銀色zippo打火機(與張殿權隨身攜帶的打火機款式相同,底部刻有“權”字)。此外,還在住處的角落發現了50升汽油的空桶,與秦懷里所述“劉百軍借車拉東西”及焚燒車輛的推測吻合。
下午4點,劉百軍被押上警車,駛向刑偵支隊。車窗外,夕陽將廢棄工廠的影子拉得很長,小周坐在副駕駛座上,看著手里的證據清單,心里清楚,這場圍繞劉百軍的追查終于有了結果。他拿出手機,向李明匯報:“劉百軍已成功抓捕,現場搜出作案工具和相關證據,無人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