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后,小王團隊對劉百軍的社會關系展開全面排查。他的朋友王某透露:“劉百軍8月22號下午給我打電話,說‘跟張殿權了斷點事,之后可能要出去躲幾天’,我問他什么事,他沒細說,只說‘要是我沒聯系你,就別找我’。現在想想,他當時說的‘了斷’,可能就是要對張殿權下手。”
劉百軍的前女友李某則提供了另一個關鍵信息:“他以前跟我說過,要是張殿權不還那5萬塊,他就‘讓張殿權永遠閉嘴’。8月20號,我還看到他買了根黑色尼龍繩,說要用來綁東西,我當時沒多想,現在看新聞說張殿權是被扼死的,不知道跟那根繩子有沒有關系。”
雖然線索越來越指向劉百軍,但缺乏確鑿證據。小王帶著隊員對劉百軍之前的租房、工作單位周邊進行勘查,在他退租的房間里,發現了少量黑色滌綸纖維,與下水道內提取的纖維成分一致;在房間角落的垃圾桶里,找到一張8月21日的加油站收據,顯示購買了50升汽油――結合嫌疑人可能焚燒車輛的推測,這很可能是為銷毀車輛做準備。但遺憾的是,房間內未發現尼龍繩、皮帶等作案工具,也未提取到劉百軍的dna樣本,無法與張殿權指甲縫里的皮膚組織直接關聯。
技術科的檢測結果也傳來消息:劉百軍此前因打架斗毆在派出所留下的指紋和dna樣本,與鉚釘上、張殿權指甲縫里的男性皮膚組織分型存在3個相似特征點,但未達到99.99%的匹配標準,無法直接認定為同一人;他的面包車軌跡雖與拋尸車輛軌跡有部分重疊,但缺乏監控畫面直接證明是他駕駛車輛拋尸。
“現在所有間接證據都指向劉百軍,但沒有確鑿證據鎖定他就是兇手。”小王坐在研判室里,對著滿桌的線索嘆氣。隊員小陳不解:“他有動機(經濟糾紛)、有作案工具特征(面包車、尼龍繩)、有時間吻合(失聯時間與案發時間一致),還有證人證,為什么不能認定?”
小王搖頭:“法律講的是證據鏈閉環。我們現在沒有他駕駛車輛拋尸的直接證據,沒有作案工具的實物證據,沒有他與張殿權搏斗的dna直接匹配證據,這些間接證據雖然指向他,但存在合理懷疑空間,比如‘纖維可能是之前接觸留下的’‘面包車可能被他人借用’等,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為了找到確鑿證據,小王調整部署:一方面擴大劉百軍的行蹤排查范圍,重點搜索郊區山區的廢棄工廠、倉庫,尋找他的藏匿地點和被銷毀的車輛。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