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張林補充:“他胃里的紅酒牛排,可能是慶祝‘大單子’的晚餐,公文包里的合同或許就是被敲詐的證據。”
當孫彪的照片貼在白板中央,與無名男尸的照片并列時,小周突然注意到他騎的藍色摩托車――輪胎型號11090-16,胎紋與公園西北角的痕跡完全一致。“他不是被拖拽到公園的,”小趙恍然大悟,“是自己騎摩托赴約,被劉志強在噴泉附近襲擊,手銬是事后偽裝成刑訊逼供的假象。”
案情分析會的新線索在投影儀上滾動,孫彪的雙重身份、與劉志強的債務糾紛、現場痕跡的合理還原,像散落的拼圖終于找到契合點。小周把u盤里的合同掃描件放大,甲方簽名處的指紋與劉志強的前科檔案完全吻合:“通知李隊,”他抓起對講機,聲音因激動而沙啞,“鎖定嫌疑人劉志強,立刻布控抓捕!”
窗外的陽光照在“孫彪”的名字上,小周突然想起護士的話:“他總說自己不屬于快遞車,早晚要坐進寫字樓。”而那個在北山公園灌木叢里被發現的生命,終究在牙科診所的登記本上,找到了自己的名字,也為這場跨越半個月的追查,畫上了關鍵的逗號――真正的句號,還等在抓捕劉志強的路上。
抓捕行動的指令在下午三點零七分下達,李明的對講機里傳來小周壓抑著興奮的聲音:“目標劉志強,此刻在城西‘老地方’汽修廠,騎黑色摩托車,穿深藍色工裝,特征是左眉骨刀疤。”李明盯著地圖上汽修廠的位置,距離北山公園12公里,周圍是密密麻麻的城中村小巷,像張布滿陷阱的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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