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五萬塊賭債,他說再不還就卸我一條腿!我也是沒辦法……”他的聲音混著嗚咽,“7月2號晚上,我在工地宿舍翻來覆去睡不著,就想找個人‘借’點錢,剛好想起張磊前陣子說手里有筆閑錢。”
趙剛的供述像決堤的洪水,在審訊記錄上蔓延開來:“我讓陳梅約他,說有便宜鋼筋,他果然上鉤了。7月3日晚上7點10分,他拿著合同來了,進門就問鋼筋在哪,我跟他說在陽臺,趁他轉身的時候,我從門后抄起鋼管就想敲暈他,沒想到他反應快,轉身就推了我一把。”他比劃著當時的動作,右手握成拳,“他罵我是騙子,說要去報警,我急了眼,一鋼管砸在他腦袋上,他‘咚’地就倒了。”
“陳梅嚇得尖叫,”趙剛的手指摳著桌角的木紋,“我讓她趕緊找繩子,她手抖得連打結都不會。張磊這時候突然動了,抓住陳梅的手腕就咬,她的疤就是那時候被抓的。我怕他沒死透,又補了兩下……”他突然用頭撞向桌面,“后來我就想,反正人都殺了,不如把他身上的錢拿走,再把尸體處理掉,神不知鬼不覺。”
這段供述與陳梅的說法嚴絲合縫:張磊確實沒帶錢,爭執中被趙剛用鋼管擊中,陳梅的疤痕確實是張磊反抗所致,甚至連趙剛說的“既然動手了就不能留活口”,都和陳梅的描述一字不差。
逮捕趙剛的第3天一早,晨霧還沒散盡,警車就停在了張磊出租屋樓下。陳梅的囚服被露水打濕了邊角,銬鏈在手腕上勒出的紅痕泛著水光,她被警員架著上樓時,每級臺階都像踩在刀尖上,拖鞋在水泥地上蹭出拖沓的聲響。趙剛的右腿在樓道里打了個趔趄,舊傷處的結痂被繃裂,滲出血珠染紅了褲腳,他盯著301門口的腳墊――上面還留著半枚模糊的42碼鞋印,與他工地上穿的解放鞋紋路完全吻合。
“就是這扇門。”趙剛的聲音卡在喉嚨里,指節在斑駁的門板上摳出白痕。小周示意警員開門,防盜門的合頁發出銹蝕的吱呀聲,一股混合著福爾馬林與腐敗的氣味撲面而來――這是法醫噴灑的固定劑與殘留血跡的味道。陳梅突然劇烈咳嗽,胃里的酸水涌到喉嚨口,她認出客廳地板上的深色斑跡,正是那天沒擦干凈的血漬,在勘查燈的照射下泛著青紫色。
“張磊進來時手里攥著合同,”趙剛的目光掃過茶幾,上面的玻璃裂紋還保持著案發時的形態,“他剛把合同放在茶幾上,我就從門后抄起鋼管砸過去。”他比劃著揮臂的弧度,右肩的龍形紋身隨著動作扭曲,“第一下砸在他右顳部,他‘咚’地跪在地上,合同散落一地,其中一張飄到了沙發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