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錦衣衛不遺余力地嚴打下,大明各地治安狀況達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程度,不僅是殺人越貨的惡性事件現有發生,就連小偷小摸、坑蒙拐騙等治安案件也是蹤跡難尋。
去年仲春時節,根據朱由檢的旨意,時隔幾年之后,錦衣衛在全國展開了第二次凈化行動,對各個城鎮村落里的青皮惡棍、懶漢騙子進行了無差別打擊。
朱由檢的旨意就是:寧殺錯、勿放過。
在各地官府熟悉地方情況的衙差配合下,但凡是平日里名聲不佳的相關人等,不管你是不是正在違法還是在閑逛,統統被錦衣校尉放翻在地,然后用繩子捆起來帶走關進牢中,敢于逃跑或反抗者,或是被當場擊殺,或是抓回來后被當眾斬首。
大半年后,除了需要秋后問斬的死刑犯外,全國各地監獄里的犯人都被陸續押解至泉州府,然后分批乘船被送到了南涯行省,他們將會與數年前被送過來的第一批嚴打對象匯合,繼續開發這塊新大陸,至于有沒有命活下去,活多久,那就全看各人造化和本事了。
經過這兩次嚴打行動,市面上讓普通百姓厭惡害怕的惡人幾乎被一掃而空,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已經成了大明絕大部分地區百姓生活的常態,各地官府的獄卒也沒了撈外快的財源。
鑒于這種大好局面,朱由檢在與閣臣們商議之后,決定取消自前宋以后便在華夏施行的宵禁制度,進一步提升商品市場的繁榮度,讓百姓有更多幸福獲得感。
宵禁令古已有之,在《周禮·秋官司寇》就有設“司寤氏”一職專門負責夜禁事宜,隨著朝代的更替,宵禁制度也越來越嚴格和細化,這一制度一直延續到了隋唐。
生活在那個時代,如果你想約一兩個閨蜜、損友找個有情調的飯館吃個晚飯、喝點小酒、聊聊天,再借著酒勁吼兩嗓子,來個對酒當歌,人生豪邁,那你就省省吧,飯店在天黑之前必須關門,你要不關門,第二天官府就會給你貼上封條。
一年之中,只有上元節那段時間,全民狂歡狀態下,宵禁才能解除幾天。
宵禁的目的除了防盜、維持治安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目的:防止刺殺事件的發生,以及官府搜捕的重要人犯逃生。
春秋時,伍子胥就是從沒有實行宵禁令的楚國趁夜逃走的,正因如此,歷朝歷代才開始重視這一制度,并逐漸予以完善和規范。
到了大宋朝,由于承平日久,人口呈現爆發式增長,商品經濟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繁榮度,夜市便隨之興盛起來。
宋太祖趙匡胤于乾德三年詔令開封府:“今京城夜市至三鼓以來,不得禁止。”
也就是說夜市可以運行到三更為止,可見北宋初年對于夜市的開放還是有時間限制的。
到了北宋中后期,在各種條件和環境逐漸達到的情況下,為了滿足市民對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強烈需求,有關夜市時間上限制也逐漸廢除。
在著名的《東京夢華錄》中曾有對當時汴京繁華的夜生活的描述:夜市三更才盡,五更又復開張,通宵不絕。
也就是說,當時的夜市的經營者是分班倒的,有做前半夜的,等到貨物賣的差不多,人家就收攤回家了,然后第二波緊接著又續上,一直到天亮才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