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先賢們雖說留下過“遠交近攻”的名,但朱由檢在細細探究過、并且結合后世的經驗分析后認為,這句話里“攻”的含義是非產廣泛的,并不僅僅是指的武力,還包含著經濟和文化等其他各方面的因素,要是單純把“攻”當成武力征服,那就完全背棄了祖宗們的真實用意。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再次伐兵,其下攻城。”
要想建立一個東南亞儒家文明共榮圈,對大明各個近鄰,尤其是東南亞諸國,在武力威懾的前提下,從文化和經濟方面著手,要比使用武力更能徹底達成目的。
經過與內閣諸臣反復研究和商討,針對朱由檢提出的宏偉計劃,大明朝廷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政策,目的當然是讓整個東南亞地區的人民將來能夠過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首先就是東南亞諸國政府要統一上表,明確與大明為宗主國和藩屬國關系,為此,鴻臚寺將分遣官吏出使每一個國家,然后將各國的表章及使節帶回大明。
只要大明與各國之間的地位關系確定無疑,那大明將會保障各國現任國主家族及后裔執政地位的安全,絕不支持和允許其國內出現推翻現任政權的情況發生。
一旦某國出現局勢動蕩,有政權更迭的危險,那作為宗主國的大明,將會派遣官軍前往事發國,協助其“合法”政權鎮壓反對勢力,直至其國內局勢完全平穩為止。
與上述條例相反的是,如果某一國不承認大明宗主國地位,那其政權的合法性將不會受到大明朝廷的承認和保護,如果其國內發生內亂,大明將會支持“正義”的一方成為合法政權,并會給其為爭取自由的斗爭提供多方面的援助。
大明朝廷歡迎各國政要及貴族子弟前來留學,大明會在理工學院專設人文學院,挑選大儒名士擔任授課老師,專門教授這些留學人員儒家文明的“精髓”,以使其將來執政后,能夠充分理解和接受儒家文明的內容,并在其國內大力推行。
其次,凡是承認雙邊關系的各國,都要在本國大力開展學漢話、著漢服、認漢字、習漢俗的運動,大明會選派人員分赴各國,對其進行指導和培訓,力爭使各國與大明之間形成文化背景相同、語相通的良好環境,促進各國民眾之間可以進行無障礙交流和溝通。
此條將與第一條合并執行,拒絕或抗拒者,均會被大明朝廷視為有意與宗主國進行全面對抗,因此而產生的后果,將由抗拒者自負。
其三,為促進各國經濟的繁榮和發展,提高各國民眾的生活水平和質量,大明朝廷將會加大對各國經濟援助的力度,在大力采購各國商品貨物的同時,讓大明的優質商品更多的進入到各國市場中,使更多人能夠享受到這些精美的商品。
其四,除了大明銀幣以及銀票以外,各藩屬國不得接納其他任何國家的貨幣在本國市場流通,一經發現有此行為,將會追究相關人等之責任。
大明會在各國開設使領館,并派駐相關人員,幫助其政府監督一切違背條例事件的發生。
大明使領館將會開設在各國繁華城市及地段,使領館被視為大明國土的延伸,未經大明朝廷允許,任何人都不得踏入使領館安全范圍之內,否則將會被視為對大明國土的侵犯,有此引發的嚴重后果將由挑釁者自負。
圣旨發出后,參與條例制訂的鴻臚寺卿鄭芝鳳回到署衙后,立刻召集司內高官們研究制訂相關措施及派遣各國的使節,半月之后,一支支目的地不同的使團,分別自天津衛碼頭登船后前往馬尼拉,然后在當地駐軍護衛下出使諸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