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令軍當時剛剛參加工作,他從哪里能搞到那么多錢?
“高令軍的錢是從哪里來的,調查了嗎?”
李正偉搖搖頭:“高令軍死了,目前能調查的只有他的前妻谷艷芬。”
“我們詢問了,兩人那時候還不認識,谷艷芬對這件事根本不知道。”
賀時年又道:“這么說,當時知道這件事的,目前只有羅法森了?”
李正偉道:“李局說,司法程序正常,目前不能判斷高令軍這些錢是不是從羅法森這里來的。”
“為了防止打草驚蛇,他讓我征詢你的意見。”
賀時年沉思良久。
從這件事來看,高令軍和羅法森是早就認識的。
并且關系肯定不一般!
否則這個案件哪怕賠了錢,但死了6人,又有肇事逃逸情節。
不可能只判4年,至少應該7年。
這里面一定有貓膩!
但這個時候,去深入翻這個舊賬,對查高令軍的死亡真相有意義嗎?
“正偉,調查過高令軍的家人了嗎?”
“高令軍的死本就不正常,他死后我記得他的家人前后都沒有露面。”
“我還記得當時死亡簽字都是他的前妻谷艷芬來簽的。”
李正偉道:“對,我記得這事。”
“后來,我們確實安排人查了,高父高母對這事都說不知道。”
“只說錢是兒子借來的,至于從哪里借來的,他們只說不知道。”
這就有些被動了。
高令軍不可能無緣無故搞來那么多錢。
高德康也不可能無緣無故只被判了4年。
賀時年猜測錢可能和羅法森有關系。
因為判決的法官就是羅法森。
既如此,要獲得真相,就只能從羅法森入手了?
可是羅法森做事滴水不漏。
調查有意義嗎?
不見得!
這時,李正偉又說道:“對了,關于高令軍有個情況。”
“當時他在檔案局,發生了火災,燒毀了檔案室的部分資料。”
“后來高令軍就被調到民政局,待了兩年就來了青林鎮。”
火災?
賀時年突然想到了檢察院的火災案。
這個案件已經查明,真兇已經伏法。
而背后操作人正是已經逃往越南的張清泉。
想到這個案子,賀時年又想起了錢大志殺人案。
兩名殺人犯當時都已經認罪。
并且理由充分!
但這個案件依舊存在疑點和瑕疵!
只不過人死案銷。
當時更多的人已經不會再去深究疑點和瑕疵了。
但是,當時的民間一直有傳聞。
那就是錢大志的死,真正的幕后兇手,不是別人,正是羅法森。
由此一事,當時吳蘊秋還敲打過羅法森。
也因此,羅法森從政法委書記的職位上離開。
去了政協,任了副主席。
如果說,所有的事都指向了羅法森。
并且最后還查不出什么,只能說,羅法森這個人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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