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醒山,就像為對方出生一樣,從小到大,兩個人的活變成了一個人的活,那便是不分彼此。一切自然而然,誰能說什么?
曾經我以為自己是他的肋骨,可惜不是,我是造物主捏做了人形,抽出了肋骨,臨時變作的女人。我對那個小姑娘說過:“醒山的愛將人裹得密不透風,外面的就是一只觸角也難伸進,里面的又透不過氣。”我質本與他相同,怎么受得住?
他說過結婚的話,家常問句,但我們都當那是求婚。我沒有同意。他多聰明,并多了解我。他沒點破。
爭吵是有的。其實明明是很簡單的問題,有時候卻怎么也想不通。當我不堪家族重壓,卻發現自己懷孕。我想要逃。
我們沒有去私人島,也沒有滿世界的跑。我們躲進了印尼的一個小漁村。中斷與外界聯系。一個月。
開頭很好。漁村就在海邊,景色美,心境自然就開闊了。我對他說,什么是兩袖清風,只有什么都不做,什么都沒有,一甩手還能瀟灑得渾然天成,就像我們現在。于是在海天際,我們像兜著風的標桿,呼呼陣風一過,斜眼看,唯有彼此。
差一點就結婚。但是沒有。孩子沒了。回紅塵中,我執拗,他也不肯再放低姿態。于是分手。
我愛他,但是我的愛情里沒有遷就。我們不在一起,但仍清楚彼此的事。他寵那個女孩,我起初不當回事,漸漸就覺得不對勁。那種好法,待過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