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_d();孫明亮與他孫女孫曉丹對劉傻子說,在埃及神話中,作為奧西里斯之遺腹子的荷魯斯,乃人間的國王,他被描繪為一個由其母親伊西絲女神哺乳的嬰兒,或坐在伊西絲膝上的男孩。伊西絲女神也成為愛情和忠貞之妻的象征,她懷抱著荷魯斯的形象,就像哺乳圣母的形象相似,更往往被認為是后來基督教中圣母馬利亞懷抱圣嬰耶穌之形象的原形。
華夏旅游協會會長陳耀說,波斯宗教的末世論和最后審判說,對基督教有過影響。基督教早期流行的“千禧年”之說,即可找出某種淵源關系,而波斯宗教中有關救主掃希安特的傳說,也對形成基督教的救主耶穌觀念產生一定影響。
劉傻子教授說:“這里所談及古埃及宗教神話,大體為公元前二十五世紀至公元四世紀,在埃及各地曾流行的宗教觀念和神話。埃及宗教起源于氏族圖騰崇拜,各地的保護神,多為動物形象,其后發展成天體與動物崇拜結合起來,從而,使日、月、光明諸神具較高地位。”
夏青教授說,埃及宗教與巴比倫不同之處,在于它信仰神對死者的審判和死人復活,相信死者靈魂要進入陰間接受審判,并將有來世的生活,這些觀念曾為基督教的末日審判與地獄之說,提供了素材。
峨眉山掌門王新說,關于死后審判的詳情載于《生命書》,而在《死者書》中也常有這種冥國審判的插圖,它描繪墓地神安努畢斯牽連受審者進入奧西里斯的審判法庭,被判為義人之魂。由奧西里斯及其子荷魯斯迎入死后王國,享受冥世福樂,被判為不義者,則連人帶心都被等候在旁的惡獸吃掉。
夏青教授說,這類景象反映了埃及人對來世、死后生活、地獄與處罰、善惡報應的認識,基督教中的來世生活、末日審判、天堂地獄、靈魂得救等宗教觀念在此已見端倪。
程萍博士說:“古代波斯流行的宗教,為瑣羅亞斯德教,該教主張善惡二元論,認為世界一切光明與黑暗、善與惡、幸福與痛苦的斗爭,都可歸結為光明的神與黑暗的神的斗爭。”
劉媛媛編輯說,人有自由選擇的意志,斗爭的結果為光明的神得勝利。隨之,根據死人生前的行進行審判,通過“裁判之橋”而決定,受害者上天堂或下地獄。
于張喜文史作家說,波斯宗教記載主要見于其圣書《阿維斯陀》,古經除了記述伊朗的宗教神話、贊歌、禮儀、戒律外,還包括其民族起源、歷史、民間傳說、英雄史詩等內容。
劉傻子教授說,波斯宗教中對天使、魔鬼的描述,以及其末世觀念和末日審判等之說,無疑都對當時的猶太教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后更為基督教所繼承。
夏青教授說,至于波斯宗教發展第三階段的摩尼教,對基督教更有直接的影響,羅馬帝國后期的基督教神學家奧古斯丁,在皈依基督教前就一度信奉摩尼教。基督教中有關魔鬼或蛇的論說,在某種程度上亦取材自波斯宗教的魔鬼論。
青城山掌門邱山說嗎,據說,魔鬼乃黑暗之神阿格拉曼尼所造,稱“黑暗之子”,魔鬼以阿格拉曼尼為首領,下屬六個大魔頭,統率各路鬼群。總之,波斯宗教的世界末日、最后審判、死后復活、救主降臨等觀念皆大大影響基督教教義,而波斯宗教的魔鬼論,則在基督教中演化成人的原罪、塵世邪惡的說教。
莎白公主說,而根據圣嚴法師的分析,猶太人魔鬼的觀念,是受到古波斯襖教的啟發,襖教主張光明之神與黑暗之神不斷在斗爭,這種觀念后來演變成為上帝與魔鬼的斗爭,而基督教的魔鬼撒旦,其名則取自古埃及的惡神沙特。
夏青教授說,基督教的受難、復活之說,也有古巴比倫傳說的痕跡。基督教中的“受難”觀念,亦受到古巴比倫中的宗教風俗影響。在古巴比倫有一種風俗,每年選一已定罪的犯人,使他穿上國王御袍,坐在寶座上,行樂五天后便將他剝去衣服,加以鞭苔,然后木框貫體處死。
劉傻子教授說,這種情況,使人想起彼拉多兵士給耶穌穿上紫袍,當作猶太國王,然后拉到十字架,這種作為被殺犧牲,在古代社會是十分普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