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賠這八十萬的。
一條人命,八十萬。
迫于壓力,我媽只能收下這些錢。
這之后,她一個人撫養兩個孩子,也沒說要把我送回農村,只是性子越發暴躁,控制欲越來越強。
老媽叫陳麗,是個傳統封建的女人,才剛到適婚年齡,就通過相親嫁給了我爹。
這樣早結婚,是因為小姨,也就是老媽的妹妹正急著結婚。
老家傳統,一家中最大的那個孩子如果沒結婚,排名底下的小孩也就不能結婚。
因為這個迂腐的規矩,也因為渴婚的妹妹,老媽被家里人拉著去相親,隨便找了個差不多的男人,收了八萬八彩禮,便結婚了。
那時的我爹窮光蛋一個,交完彩禮后,家里都快揭不開鍋了。
畢竟那八萬八是給大舅準備的老婆本,我媽認栽。
窮還不是什么大問題,更糟糕的……老爹是個愚孝媽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