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輩子剛活二十一年,從小安分,跟老哥在農村相依為命到長大,統共干過兩件膽大包天的事情。
一,初中時把青梅女友叫出來告白,并做好了被當成變態厭惡遠離的準備。
二,拒絕媽媽的要求,執意通過校招逃離家鄉,來到大城市租房工作。
上一章說到我的家庭構成,由早亡的爹,封建的媽,破碎的哥,無法無天的弟,以及白眼狼的我組成。
這并不夸張。
早年,我爹崔權被介紹到自家堂哥的廠子里工作,薪資待遇都還行,一個月西千五,剛好夠家里吃飯。
因此我十二歲時,家里終于同意把我接回來養。
廠子里經常加班,休假也不多。
大家都說這很普通,每個人都是這么吃苦過來的,吃苦是福,多干幾年,升職了就不累了。
結果誰也料不到,他會年僅西十三歲,因過勞猝死在工廠宿舍……那年的我和我哥,十五歲,剛上高中,弟弟剛滿十歲,還很不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