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問我想不想離婚,我自然是想的,只是我現在的心態多少已經發生了變化。
我已經能夠感覺到了,林婉不僅在利用這段婚姻在折磨我。
其實也是在利用這一段婚姻懲罰著她自己。
所以結束這段婚姻,我又給它加了一個理由,就是能夠結束林婉這種自殺式的精神自殘。
我嘗試去理解林婉的行為,這段時間她給我的感覺是,她覺得自己不配得到任何救贖,也不愿隋安作為一個替身真的成為她的丈夫。
所以她想要拉著我這個罪魁禍首,一起在這段畸形的婚姻里沉淪。
每天換著花樣折磨我,她也是想要間接證明,這段婚姻里她并沒有迷失其中,既沒有迷失在我的溫柔的愛意攻勢下,也沒有迷失在紙醉金迷的富豪生活下。
總之,她折磨得我越狠越絕,就越能證明,她并沒有背叛她的所愛。
有時候我真的很討厭自己的共情能力,我總能給傷害我的人找到合理的理由。
然后又潛意識里輕而易舉地原諒她,逃跑被抓回來的這一段時間我迷茫過,不知道這些日子該如何突破。
不過這一次古城的意外糾葛,倒是讓我又認清了自己對她的情感,又愛又恨,又憐又惜。
我知道這樣肯定是不對的,這樣憐惜她的我會一次一次把自己的頸動脈亮給她,讓她隨時有機會撕咬。
所以理智告訴我,我應該和林婉保持距離了,要促成離婚這件事,我要盡量快且準的觸碰她的逆鱗,讓她面對真實的自己。
第一步肯定是要調查她的逆鱗,在調查期間我覺得我還是要避開她的鋒芒的,思來想去,最穩妥的辦法,就是躲著她。
其實和林婉保持距離也不是什么特別難的事情,只要她被隋安纏著,我躲著他們走,多半十天半個月是見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