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不管當初吳先生與這位桑小姐如何約定的這100萬的用途,但是孩子一旦出生,自然形成的血親關系,是永久存在的,無法用法律程序解除。也就是意味著,這個孩子,與吳先生其他孩子都享用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雖然殘酷,但這是客觀事實,林禾眠必須讓吳太太明白這一點。
會議室里的話,斷斷續續傳到外邊的辦公大廳,程知敏聽出來這是林禾眠的聲音,心里不由冷笑,呵,難怪當初肯答應離婚,卻偷偷把孩子生下來,原來人家心里門清。江家、江遠科技的權利與財富,都是不可估量的,她多聰明!
會議室里,吳太太氣得哆嗦
“那怎么辦?難道就這么吃了啞巴虧,憑空多出一個孩子來惡心我?”
“吳太太,您真正的訴求是什么?”林禾眠想幫她理清思路。因為從剛才的談話之中,她敏銳地察覺到,吳太太生氣的點,不在于多一個孩子來搶家產,而是被騙。
“林律師,不瞞你說,我跟他是有婚前協議的,這家公司是我娘家給我開的,屬于我個人財產,婚后,所有經營所得也屬于我個人財產,不列入夫妻共同財產。他在公司,表面風光,實際呢,就是拿工資的打工人。小三傻,不知道他的真實情況,以為能靠孩子分家產,我告訴你,她一分錢都別想分到的。”
“我是生意人,最講究誠信的,既然給了100萬就該而有信,把孩子打了,別再出現,這回頭就抱了一個孩子回來要挾我,踩到我頭上來,當我好欺負嗎?”
林禾眠聽明白了,斟酌了一下,給出建議。
“首先,這100萬是屬于你們夫妻共同的財產,吳先生在沒有經過您的同意時擅自給了桑小姐,這個行為是無效的,也就是說,您可以向桑小姐追回這筆錢,法律是支持的。”
“其次,關于這個孩子的問題,既然不存在將來繼承財產的問題,那么就簡單多了。有兩種解決方案,第一種解決方案是吳先生每個月定期給桑小姐撫養費,他有責任撫養孩子到成年。”
吳太太自然是不想要這個解決方案的,憑什么替小三養孩子,想起來就慪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