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王猛論政(下)
在《周禮·夏官·職方氏》中“乃辨九服之邦國:方千里曰王畿,所謂的王畿,也可以解釋為京畿,既王城周邊之地。周朝把王城周邊的地區,分為九個等級,依次是侯、甸、男、采、衛、蠻、夷、鎮、藩共九服。所謂“蠻夷”,“藩屬。”都由此而來。
而最早時期的華夷之辯,就是以周制九服為標準,以地緣遠近,作為親疏依據。
而王猛并沒有照搬周制九服,而是提出了他的新九服理念,把大漢十三州以分為二,既魏國目前占據的幽州、并州、冀州、青州、兗州、豫州,司州為根,而晉朝占據的徐州、揚州、荊州、益州、交州為本,涼國占據的涼州為本、涼國的西域都護府為延。
王猛的理念是現在魏國擁有的領地是根,既已經擁有的,而晉、涼兩國占據的領地,是魏國將來必須擁有的。其他大漢十三州以外的地方,其實王猛也沒有多作點評,按照漢代的朝貢體系,分成了澤、衛、藩、蠻、夷、鎮九服。像燕國、代國之中,親善魏國的部落,都可以稱為澤,而敵視的則為衛,藩、蠻、夷、鎮和周制基本雷同。
王猛并不是一個單純的儒仕,準確的說,他是一個右手孔孟,左手屠刀,打著儒家的旗號,行法家之實。在王猛的理念中,根、本、延為內三服,是魏國必須擁的領地。而澤類必須拉,至于衛必須用武力征服,去除敵視魏國者。
在新的華夷之辯中,王猛指出地緣,只算其中的一部分,最重主要是意識形態。親華夏者,近,惡華夏者,敵!對于親華夏者,給予各種優待,而惡華夏者,則必討之。
接著針對民族矛盾,王猛提出了自己的意見。魏國應該把民族分三等,而不是一視同仁。第一等為國籍,第二等歸化籍,第三等夷籍。以魏國永興四年戶籍統計為準,編戶入冊的冀、幽、并、兗、青、洛、豫、司州的漢人國民,則為國籍,歸化籍則是以后晉國、涼國涌向魏國的流民,以及親善魏國、并且漢化的胡人統計為歸化籍,魏國治內各胡人部落,以及塞外胡人部落,則為夷籍。
王猛提出,魏國治下,只有擁有國籍國人方可從政、從軍、教書育人、接受教育,享受魏國國民的一切待遇。
和蒙古人制定的四個等級不同,王猛的民族等級更靈活,他提出無論是國籍、歸化籍還是夷籍,都不永久的。無論夷籍還是歸化籍,只要崇尚魏國,接受魏國法律管治,并且對魏國有突出貢獻者,都可以轉為國籍。如有格物方面有較大的發明,成績顯著者、在魏**全受到威脅時,挺身而出,與魏國同進共退者,像冉明招募的呼延群以及金碎增等人和其部曲,皆可授于國籍。
同樣,身為國人,如果出賣魏國利益,出賣皇帝,私通敵國、資敵、充當內奸,這樣的人,也會打成歸化籍甚至夷籍。
冉明是一個民族主義者,他非常反感崇洋媚外。王猛知道冉明的喜好,也知道冉閔的喜好,這父子二人都是民族主義者。所以,投其所好,王猛制定了蠻夷、歸化之人,不能和國人漢人享有一樣待遇,否則,如何體現出漢人的優越性,治外漢民,也一樣不能享有與治內漢民一樣待遇,否則,如何體現出治內子民的優越性?
漢民族,文化概念更重,認同感最重要,血統血緣可以次之,有了認同感,金發碧眼人種也可識為漢人,沒有認同感,純正的漢人血統也可識之胡人。
特別是對漢人、漢文化沒有認同感的漢人,像明朝末年的晉商八大家族,以及寧完我,范文程,三大漢奸之流,他們能算漢人嗎?他們的所作所為遠遠超過了胡人。漢**起自己的同袍來,比鬼子還狠。
冉明看到這里,興奮的大笑道:“好,有如此良性機制,去其糟粕取其精華,各族精英不斷歸化為漢,本民族的敗類不斷貶走,保持流水不腐。”
冉明心中更是感慨,其實歷史最強大的唐朝,就是這么做的,例如屈突通就是庫莫奚種人,高仙芝是高句麗族人,而哥舒翰則是突騎施哥舒部的人。事實上除了那個被李隆基縱容,養虎為患的安碌山,史思明,唐朝有好多名將都是胡人血統。
唐朝以軍功為榮,不問出身,血統,所以造成了大唐盛世,冉明感覺王猛的話就像是當頭棒喝,點醒了冉明。
冉明攤開紙,揮筆寫下自己的意見。將王猛的意見進一步完善。首先是限制歸化籍和夷籍的權利,重點則是針對擁有國籍的人,提出了行為規范,若他們立場不對,屁股不正,做出危害漢民族的事,將被不留情的剔除出去,還連累家人族人,失去他們擁有的一切,這可讓各人保持危機感,不會認為目前擁有一切,都是他們應得的,失去感恩之心。
“背叛國家,背叛民族者!罪如謀反,誅三族!同宗族人國籍奪之,歸化籍驅之。夷籍則除之,刻石立碑,萬世譴之!”
針對士族,冉明也提出了考核制度,只要道德敗壞,欺壓良善,瀆職,就可以剝奪其士籍,終身免官,打成平民。
中國古代就是因為沒有良機的竟爭機制,才造成了組織機構臃腫不堪,辦事效率低下。還有宋太祖的那道不殺士大夫的圣旨,其實才造成了宋朝亡國的根源。
因為有了這道保命符,士大夫只要不謀反,就不會死,**再嚴重,最多就是貶官,所以他們才有恃無恐。唐朝同樣也是,對于歸化胡人,一概認同。沒有秋后算帳的考核辦法,所以才養成了胡人降而復反,反復無常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