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我們把平民稱之為黔首、庶民,到了今日我們又稱他們為百姓。但是,無論我們如何稱呼他們,都改變不了平民才是構成我們這個社會的基礎。沒有平民的存在,就不會有國家可。
我只聽說過,這個世界上有沒有君主和國家的平民,卻沒有聽說過沒有平民的君主和國家存在。可見一個國家和社會最為重要的是平民,而不是君主和士大夫們。昔日孟子曾曰: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大約也就是這個意思了。
是以一國之中,應當先有民而后有君臣,這才是國家延續社會穩定的緣由。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從古至今,圣人們只討論君主和士大夫的權力和責任,卻從無一人談及民眾之權力和責任。
圣人和士大夫們整天講國家當以民為本,卻沒有一個人肯明明白白的告訴民眾,什么才是民眾的根本,這實在是令小子難以茍同。
長青以為,只有當民眾知道了自己的權力和責任所在,他們才能夠主動的去維護自己的利益和履行自己的責任,這才是真正的民為國之本。
如果民眾連自己的利益都不能維護,那么又怎么能夠指望他們去維護國家和社會的利益,進而履行自己的責任呢?而君主和大臣們處處侵害民眾的利益,以滿足自己的私欲,又如何能夠讓民眾相信,他們會建成一個: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的大同世界呢?
長青以為,民眾應當分為三個層次。其一為國民,生于中國,長于中國,即為中國之國民。國民的身份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出自天授。他們的權利就是享有這個國家之保護,他們要盡的責任就是忠誠于本國。一旦他們背叛了本國,投靠了外國勢力,也就失去了國家保護之權力。
其二是為公民,所謂公民者不僅僅在于擁有本國之身份,他還應當遵照服從于國家所制定的法律,依法繳納稅賦和服從國家征召的兵役。公民不僅僅應當享受國家法令之保護,他還應當享有不被君主和大臣們所侵犯利益的權力。
其三則為人民,人民者,國家之根本也。人民的利益就是國家的利益,國家的責任就是人民的責任。因此人民除了享有公民的權利和責任之外,還應當主動擔負起保衛國家,保衛法律的責任。竊以為,這才是民為國之本的真正涵義…”
坐在燕京大學宿舍內的夏允彝,拿著刊登著《論人民的權利和義務》的大明時報已經反復翻看了數遍,但他依然覺得心中蠢蠢欲動,總感覺這篇文章意猶未盡,好像有什么東西要從心里噴涌而出了一般。
燕京大學的學生雖然都是自幼從儒學經義開蒙,但是能夠進入燕京大學學習的學生,卻大多是青春少年,還沒有被經義禁錮住思想。
從循規蹈矩的家庭進入到自由而開放的大學校園內,加上那些痛恨理學的心學遺族和喜愛探索自然世界規律的新學學者擔任的教師,讓這些少年們開始慢慢生起了對于道學家們構筑的綱常倫理秩序產生了懷疑。
衍圣公一案翻出的一系列孔府丑聞,和新學學者同理學家們之間的公開辯論,更是讓燕京大學的學生們對圣人血脈和綱常倫理秩序大失所望,口口聲聲把仁義掛在嘴邊的圣人血脈,真沒想到私下里居然如此丑惡。
衍圣公府對待佃戶還不及農人對待自家的牲口,最讓學生們嗤之以鼻的就是,掌握了衍圣公府權力的孔家人,對待血脈較為疏遠的族人同樣沒講什么親親之情,不僅拿著朝廷賞賜的祭田收入發放高利貸,還強迫還不起高利貸的族人賣出田宅子女以還債。
燕京大學的年輕學生們因此對衍圣公府口誅筆伐,想要好好的清理一番孔府門戶,以免玷污了圣人的名譽。但是那些道學家們卻一個個跳了出來,打著為尊者諱的名頭,試圖掩蓋掉衍圣公的案子。
這些道學家的作為,使得燕京大學的學生們更為厭惡衍圣公府,連帶著對于理學一脈也反感了起來。
但是想要去除理學的牢籠,他們就需要另一套學術體系來取代理學對于儒學經典的解釋,從而構建另一條通往大同世界的道路。
不過從兩宋開始,直到明朝才徹底定型的理學體系,顯然不是燕京大學的師生們可以輕易動搖的。其中的激進派,也不過是撿起了事功學派的思想,試圖用王安石的:為天下國家之用。的實用主義,同新學提倡的自然科學相結合,從而取代空談主義的性理學派。
但是這條路也未必走得通,從王安石到南宋的永嘉學派和永康學派,最終事功主義還是敗給了理學家們。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事功主義缺乏理學所具有的完整體系,自身便包含著不少自相矛盾的理念,想要把它整理出一套用于治國的學術體系,恐怕不是二、三代人能夠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