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琳,算了,跟爛人爛事糾纏,消耗精力,這撫養費就讓他六年一付,分三次付清也可以,沒必要為此去打官司,而且你現在哺乳期,后續還要經營仁安診所,不值得?”
趙琳也是聽勸的,于是同意了夏紫的提議,可劉銘依然不同意,他堅持要每個月付撫養費,理由時他是孩子的父親,每個月也有探望孩子的權利。
探望孩子這是必然的,趙琳必須得接受,但月份撫養費趙琳不接受,最終在雙方律師調解下,改成一年付一次撫養費。
除了撫養費,孩子在幼兒期的奶粉錢,尿不濕,以及要請護工等費用,劉銘也該承擔一部分,最終達成協議,劉銘第一年付趙琳十萬,六萬撫養費,另外四萬是月子和護工以及第一年的奶粉分攤等費用。
劉銘沒錢盤下仁安診所趙琳的股份,于是仁安診所自然就歸趙琳所有,然后趙琳需要一次性付給劉銘60萬的資金。
趙琳一下子拿不出這么多錢來,因為仁安診所的資金是流動的,而她每個月的工資都用作家用和給家里阿姨開工資了。
反倒是劉銘,每個月的工資都存起來,他只負責每個月的房租水電,倒是能存一筆錢,而現在劉銘卻說他沒錢,趙琳也沒辦法讓他把存款拿出來。
趙琳的卡上只有十萬塊,最終還是秦苒借了五十萬給趙琳,這才讓劉銘在離婚協議上簽了字,然后拖著他的行李箱連滾帶爬的離開了。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