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六點,夏紫的律師趕了過來,夏紫讓趙琳把情況講述了下,夏紫的律師表示明白,然后拿起筆記本起草離婚協議。
離婚協議還沒起草完,劉銘請的律師也趕來了,劉銘把情況也跟律師講了下,然后律師問趙琳是否屬實,趙琳把幾年前和秦苒簽署的合作協議給劉銘的律師看了下。
最終,雙方律師就趙琳和劉銘離婚一事進入了談判,因為都是懂法律的,劉銘的律師就告訴劉銘,秦苒送給趙琳那20%的股份他是分不到的,他只能分原本屬于趙琳的50%的股份,這還是源于趙琳沒有做婚前財產公正的情況下,否則他可能只能拿著幾年的工資補償了。
分25%,但孩子要撫養到成年,目前孩子生下來還不到十天,而趙琳方以要和劉銘徹底斷絕關系,以后不再交集為由,堅持讓劉銘一次性付清18年的撫養費。
按照濱城目前撫養費基準,以及劉銘工資收入,一年撫養費至少要付六萬,而18年,劉銘一次性要付趙琳108萬的撫養費。
而仁安診所目前估值也就三百萬左右,50%平分,劉銘最多能分到75萬,也就是還不夠孩子撫養費的。
劉銘聽了律師的分析后當場就急了:“我不可能一次性付清孩子18年撫養費的,法律上也沒規定要一次性付清這么多的撫養費?”
法律的確沒有這樣的規定,夏紫的律師也跟堅持要一次性付完撫養費的趙琳解釋。
“如果你一定要堅持這樣,他不愿意簽署離婚協議,那么你就意味著要打官司離婚,而上法庭,法官也不會支持到你這個訴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