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說說看你的理由。”林業淡淡開口。
鄭兵此話一出,全場愕然。
魚小天當場就想反駁鄭兵的花,卻被鄭兵瞪了一眼,硬生生把話憋了回去。
鄭兵根本不理會周圍的目光,聲音洪亮。
“手槍打中了您的頭部,這在實戰中就是最致命的!而您擊中的是軀干,對方要是穿著防彈衣,大概率算不上有效殺傷!”
這番話擲地有聲,一下就戳中了不少人心里的那套老規矩。
對啊,靶場上練了那么多年的爆頭,不就是為了這個嗎?
就連一直沒說話的教導員龔帥,也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隨后又搖了搖頭。
“鄭兵的觀點有一定道理。從戰術精準射擊的角度看,命中頭部,確實是理論上最有效的擊殺方式……但手槍比的并不是殺傷力!”
一時間,訓練場上嗡嗡的議論聲四起,分成了涇渭分明的兩派。
站在場中的燕飛和柯晨宇,始終沉默不語。
但他們內心深處,也更傾向于鄭兵的說法。
他們相信,自己的那一槍,更致命。
“都說完了?”
林業等場上的嗡嗡聲小了下去,才不咸不淡地開了口。
他踱步到鄭兵面前,眼神平靜無波。
“鄭兵,我問你,剛才如果是實戰,你覺得他們瞄準我頭部,多花的那零點幾秒,夠我做什么?”
鄭兵一愣,下意識地回答:“夠您……開槍。”
“沒錯。”林業點了點頭,目光轉向全場。
“我不放水,就憑他們瞄準的那一下,我就能開槍,把他們兩個,當場擊斃!”
“在你們追求那所謂的爆頭時,你們的命,已經沒了!”
林業的聲音陡然提高,往前踏了一步,氣勢逼人。
“我再問你們!當一顆9毫米子彈以每秒三百多米的速度鉆進你的胸口,哪怕穿著防彈衣,那巨大的沖擊力也足以讓你肋骨斷裂!在那一瞬間,你們誰有自信,還能穩穩地把子彈送進我腦袋里?!”
一連串的質問,讓整個訓練場鴉雀無聲。
剛才還爭得面紅耳赤的戰士們,此刻一個個都愣住了。
尤其是身臨其境的燕飛和柯晨宇,臉色瞬間變得慘白。
他們腦海中飛速閃過剛才的畫面。
如果那是真槍……
在被子彈擊中的劇痛和沖擊下……
別說瞄準頭部,恐怕連抬起手臂的力氣都會瞬間消失!
自己……已經死得透透的了!
林業環視眾人,聲音恢復了平靜。
“記住!手槍近距離接敵,你們唯一的信條,就是快!”
“用最快的速度,把最多的子彈,打進敵人的身體里!”
“活著的,才有資格談勝利!死了的,都是狗熊!”
一番話,如醍醐灌頂,讓所有人徹底醒悟。
原來這才是手槍速射的精髓!
不是比誰打得準,而是比誰打得快!
“現在,還有人覺得他們贏了嗎?”林業再次問道。
全場寂靜,再無一人反駁。
鄭兵的頭低了下去,老臉漲得通紅,恨不得找個地縫鉆進去。
燕飛也緩緩低下頭,緊緊握住了拳頭。
恥辱?不,已經不是了。
他引以為傲的格斗技巧,在這里被七個人輕松碾壓。
他精準的射擊準度,在這里被證明是致命的錯誤。
原來,在真正的生死面前,這些都只是自欺欺人的花架子。
他那顆高傲的心,又被林業用最殘酷的真理,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