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6月11號,星光文化公司已經注冊了下來。
這天上午,李耀文通知了馮褲子和江文來友誼賓館簽合同。
兩人都已經從體制離職,目前都是自由身。
合同約定,簽約年限是10年,違約金是1000萬港幣。
底薪是800人民幣,這個是每個月都有的,此外,片酬是四六分,藝人拿四公司拿六。
廣告演出贊助費三七分,藝人拿三公司拿七。
這份合同,哪怕是放后世,也不算過分。
更別說是在眼下的內地了。
馮褲子在電視藝術中心一個月拿80塊錢,江文在京都青年劇院一個月拿110塊錢。
而星光文化公司光是底薪,就讓兩人無法拒絕了。
因此,毫不猶豫就簽約了合同。
合同簽訂,兩人也就正式入職了星光文化公司。
算是李耀文旗下藝人了。
中午,李耀文請了兩人吃飯,也叫上了許琴。
許琴又叫上了俞菲紅。
李耀文便又干脆將耀東唱片公司的經理周萬通以及黑寶樂隊眾人一起叫上。
許琴得知馮褲子和江文都簽約了星光文化公司,便吵嚷著也要加入。
這也是之前就說好了,李耀文也就沒有拒絕。
順帶著,連不太感冒的俞菲紅也一起簽約了。
目前,星光文化公司還沒有辦公所在,李耀文打算等耀東唱片公司的大樓包括印片廠建好后,拿出一層辦公樓來給星光文化公司用……
“來,一起喝一杯!祝我們的事業越做越大,越來越紅火!”
李耀文看著眾人,舉杯說道。
這是他在內地的班底,也是這次暫避內地打下的基礎。
未來,他們將在內地閃耀光芒,也助推著李耀文在內地的事業往前走。
眾人都比較興奮,紛紛舉杯,許琴更是大聲喊道:“文哥,敬你!”
酒局后段,李耀文將他即將離開內地、返回香江的事情說了。
馮褲子目光閃動,他是知道李先生是在內地得罪了大佬,被逼走香江,不得不退往內地的。
之前,李先生說他馬上就要回返香江,他就意識到,李先生應該是解決了香江的麻煩。
如今看來,是真的!
李耀文說道:“我走后,馮大港,你當《陽光燦爛的日子》的副導演,江文,你也掛職副導演,不過,暫時以馮大港為主。”
“你們兩個先將劇組搭建起來,選角方面,我一會給你們一份名單,你們將演員找到,簽約進公司,不肯簽約就算了。其他角色人選,你們自己定!”
“有什么問題,隨時聯系我。”
馮褲子和江文對視一眼,然后紛紛點頭答應下來。
飯后,眾人散去,李耀文喝了酒也暈乎乎的回友誼賓館休息。
睡了一覺起來,接到了香江那邊鍥兄王達輝的電話。
對方告訴他,劉大雄已經找好了作保的人選。
“是邊個啊輝哥?”李耀文好奇問道。
“你也見過的嘛。”王達輝回答道:“郭家老三!”
原來是郭丙連!
李耀文確實見過,之前他托鍥兄在商界朋友中間推廣一下華耀安保公司。
王達輝帶他去了|方公主號賭船上見了其一些商界朋友。
其中,就有這個郭家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