豹子頭說著,眼睛已經放出了光來。
一百副甲胄,那就是一百個披甲的騎兵,相當于這個時代的一個重型主戰坦克集群了。
一百名披甲騎兵,那是一支何等可怕的毀滅性力量。
一百名披甲騎兵能對付的布衣騎兵,足足是它的三到五倍。
這不僅僅是因為布衣騎兵的馬匹和騎手,在披甲騎兵的長矛和馬刀面前不堪一擊。
還因為防御力碾壓、心理上的強大威懾,以及沖擊力的絕對優勢。
當然,輕騎兵也不是毫無用處。
如果能夠巧妙利用地形和戰術,就連步兵都有克制騎兵的戰法,何況是輕騎兵呢?
不過由此也可以看出,這一百套盔甲所具備的重大價值。
“利刃”固然不可或缺,可“重錘”也同樣重要。
至少在硬碰硬的關鍵時刻,披甲騎兵的用處是獨一無二的。
“嗯……”
楊燦大為意動,他也不舍得毀了這些甲胄。
史書記載努爾哈赤的時候都特意提到,他以十三副盔甲起兵。
若不是盔甲的作用太重要,史書中根本不需要特意強調一下他起兵時所擁有的盔甲數量。
如今他手里可是有著九十九套完整的盔甲和一套只缺了兩個部件的盔甲。
交上去?
那不可能。
毀了?
那誰舍得。
“很好,咱們找個地方,先把盔甲先藏起來。”
一行人卸了農貨車上的馬,再趕著四輛裝著甲胄的馬車出了山谷。
此時亢正陽已經把外面的人帶走了。
楊燦他們離開蒼狼峽,沿著山腳走出十多里地,進入了一個小山口。
因為擔心雨水滲透會損壞甲胄,他們選擇了一處斜坡,開始挖掘。
他們先挖好一個足夠大的藏甲洞,下邊鋪上漆布,把甲胄一一摞好。
然后又用漆布蓋上,再把土直接覆于其上,壓得嚴嚴實實,毫不透氣。
由于選擇的地勢好,上面留出了足夠的土層厚度,極難有雨水滲入。
再加上漆布的保護作用,這批甲胄就可以在這里藏很久了。
等這一切做好,封土表面再用樹枝掃平,就沒有大問題了。
待陽光一曬,封土一干,本就不顯眼了。
十天半月一過,野草又長出來,到那時除了他們,誰也不可能再找到這處所在。
甲胄埋藏好了,楊燦、豹子頭一行人才離開。
他們走到一處滔滔大河處時,把那四輛大車連拆帶砸,散碎的零件全部拋入了河水中。
就連那馬鞍轡都拆的拆、砸的砸,弄零碎了丟進滾滾河水當中。
豹子頭仔細地檢查了帶回來的馬:“楊爺,這些馬身上沒有特殊烙印。”
楊燦搖搖頭道:“那也不要,不能因小失大,解下韁繩,把馬放掉。”
沒有標識,也難免它主人身邊會有人認得,至少老馬識主。
小心無大錯,他不能留下有較大漏洞的東西。
還是把馬韁一解,任由其成為野馬,四處流浪去吧。
豹子頭無奈,只好把幾匹拉車的馬解下鞍韉,把它們放歸了自然。
……
拔力末此時正陪著一位不期而來的貴客飲酒。
哪怕是桀驁不馴的拔力末,在這位貴客面前也得畢恭畢敬、滿面堆笑。
因為這位客人名叫禿發隼邪,他是禿發烏延的弟弟。
禿發部落是如今鮮卑族實力最強的四大部落之一,有控弦之士兩千多人。
拔力末的部落滿打滿算,也就只有人家四分之一的規模,豈敢不奉若上賓。
不過,兩個部落間平時并沒有什么來往。
如今禿發隼邪突然帶了三十多人來到他的部落,這讓拔力末心中頗感忐忑。
酒過三巡,眼見禿發隼邪興致正好,拔力抹便笑吟吟地問道:
“隼邪大人,您不遠千里,來到小人的部落,可是有什么事兒嗎?”
“哈哈哈,拔力末大人,不用擔心。”
禿發隼邪三十出頭,身量雖然不高卻極是粗壯。
他也不用刀,就用雙手抓著一大塊連骨羊肉,只撒些細鹽上去,就把半拉臉都埋進肉里,吃得滿腮油膩。
聽到拔力末的話,他把羊肉放下,抓起一碗馬奶酒灌了一大口,笑道:“拔力末大人,我從東邊買了些絲綢和瓷器。”
他又抓起幾塊奶豆腐丟進嘴里,含糊地道:“這都是我給大哥慶生的禮物,所以要親自來接一下。”
拔力末一聽,卻不禁放下心來。
原來如此,我還以為有禍事臨頭了呢,幸甚!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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